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公務員局發布一則辭退公告稱,該區公務員唐某某因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被依法予以辭退。這則公告如同制度演進的“切片”,看到公務員管理正在告別“身份依賴”,走向“能力與責任導向”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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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區委的處理決定,始終錨定“依法依規”的核心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88條規定,“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個工作日”屬于法定辭退情形,這一標準并非地方裁量的產物,而是全國統一的制度紅線。更值得關注的是處理過程中的程序細節:公告中明確載明“60日內領取通知書”“30日內可申請復核申訴”的權利條款,即便在無法聯系當事人的情況下,仍通過黨報公告保障其知情權與救濟權,展現了“依規問責”與“權利保障”的平衡。
這種嚴謹性并非個例。同期貴陽稅務系統曹某因相同事由被辭退的案例,印證了此類處理已形成跨地區、跨系統的執行共識。從核實曠工事實到履行送達程序,每一步操作都在消解“公務員辭退彈性化”的刻板印象,彰顯制度執行的剛性。
零陵公告引發輿論熱議的核心,在于它沖擊了公眾對公務員職業“終身保障”的傳統認知。長期以來,“鐵飯碗”標簽背后隱含著“身份特權”的誤解,但兩起辭退案例清晰傳遞出:公務員的職業穩定性源于“履職盡責”而非“身份屬性”。
這種認知轉變有著明確的制度支撐:近年來公務員管理正從 “身份管理”轉向“崗位管理”,零陵區今年第二次通過公告辭退公職人員的常態化操作,與江蘇某街道公務員長期缺崗被清退、山東工作人員累計曠工30天被清退等案例形成呼應,共同打破了“只進不出”的管理閉環。被辭退者5年內不得報考公職的懲戒規定,更讓“躺平成本”具象化,警示從業者:崗位權責是不可逾越的職業底線。
零陵案例的價值遠超個案處理本身,它標志著公務員 “退出機制” 從“紙面條款”走向“實踐激活”。南方周末評論指出,此類處理是公務員隊伍“存量優化”的重要舉措——通過清退履職缺位者,實現編制資源與崗位責任的精準匹配,本質是對納稅人負責的治理自覺。
值得深思的是公告中“無法聯系本人”的細節。該公職人員長期曠工且失聯的狀態,暴露出少數從業者“擺爛混崗”的消極心態。而制度的及時介入,恰恰說明公務員管理已建立起“缺位即問責”的預警機制。這種機制并非旨在“嚴苛追責”,而是通過正向激勵與反向約束的結合,倒逼隊伍專業化建設——正如鳳凰網評論所言,辭退公告不是“輕縱”,而是“制度底線的明確宣告”。
公眾對公告的兩種解讀視角頗具深意:部分人質疑“公告送達是否過于寬容”,實則忽略了公務員辭退的法定程序特殊性;更多人認可其“警示價值”,則體現了社會對公職人員管理規范化的期待。這種討論本身,正是制度透明化帶來的治理紅利——當辭退流程、法律依據、權利救濟途徑全面公開,公眾得以清晰看見“制度如何運行”,進而增強對公職體系的信任。
從更宏大的治理維度看,零陵公告是國家治理現代化在人事管理領域的微觀投射。它證明:一個成熟的公職人員體系,既需要“入口從嚴”的選拔機制,更需要“出口通暢”的優化機制。唯有如此,才能實現“精兵簡政”的治理目標,讓公務員隊伍真正成為服務公眾的“責任共同體”。(車虹)
來源:長江網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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