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隨著社交媒體的快速發展,
肖像權侵權案件頻發。
不少網店商家為了提升店鋪熱度吸引顧客,
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網紅博主的照片進行商業宣傳,
這種看似“省事”的舉動,
實則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
需承擔法律責任。
近日,平江縣人民法院
審理了一起借用他人圖片為自己店鋪做宣傳
的肖像權糾紛案件。
向某是某平臺的時尚博主,在某平臺上擁有30多萬的粉絲,經常通過其個人賬號發布個人穿搭的照片和視頻作商業推廣,穿搭圖片和視頻受到不少粉絲喜愛和關注,其肖像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后向某發現,某貿易公司在其注冊經營的淘寶網絡店鋪的商品銷售鏈接中,使用自己肖像圖片進行商業推廣、宣傳,且有一定銷量。遂向平江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貿易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刪除使用向某肖像的侵權鏈接,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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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向某從事商業推廣,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其肖像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某貿易公司未經向某同意,使用含有向某肖像的圖片對其經營的商品進行了商業推廣、宣傳,其行為構成對向某肖像權的侵害,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鑒于某貿易公司已在庭審前刪除其使用的向某的照片,停止了侵權行為,法院最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損失4000元。

肖像權直接關乎公民的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無論是網紅達人還是普通公民,肖像權均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企業商家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他人照片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獲得肖像權人的明確授權,切勿因一時的利益而觸犯法律底線。
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個人應當時刻保持警覺,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警惕防范自己的肖像被他人非法使用,一旦發現侵權行為,要及時收集證據,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供稿:朱梓薇
編輯:彭晶晶
初審:方堅強
復審:林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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