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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左曉君一開始吸毒是因為好奇
在國外留學時
他嘗試了同學給的“糖果”(搖頭丸)后
一發不可收拾,從此便成癮
只是左曉君沒想到
2025年1月底
他從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一入境
便被警方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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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在外卻賣上了毒品
2019年,20歲的左曉君赴東南亞某國留學,面對未知世界的誘惑,左曉君對一切新鮮事物都躍躍欲試。該國是大麻合法化的國家,一次聚會時,他未能經受住他人引誘,在好奇心的驅使下開始吸毒,后來發展成和他人聚眾吸食K粉、搖頭丸、可卡因等。由于長期吸毒成癮,左曉君的身體和心理狀況都不能支撐他按時完成學業,左曉君只能中途輟學。
左曉君并沒有將這些變故告訴家人,輟學之后,左曉君沒有立即回國,也沒有向家人坦白或尋求幫助,而是在海外混起了日子。
左曉君與陸紫東相識于2020年4月的一次電音節上,此后兩人一直保持著聯系。
為了留在國外方便買毒,也為了維持住日常吸毒的開銷,左曉君滑向了以販養吸的泥潭。左曉君開始向到該國旅游的中國公民和中國留學生出售毒品。
一開始,左曉君的毒品都是從陸紫東處獲取的。陸紫東沒有正經工作,一直在該國混日子。2023年9月,陸紫東告訴左曉君他有毒品的貨源,讓左曉君負責聯系買家,和其一起做毒品生意,左曉君欣然答應。陸紫東主要賣“糖果”(搖頭丸)、K粉和笑氣(有輕微麻醉作用,長期或大劑量使用會導致大腦缺氧,造成神經系統損傷),陸紫東會定時定量地批發一些毒品放在其租住的別墅里。
2024年初,左曉君留學時期的同學強尼向其表示自己手里也有“貨”,若與左曉君兩人合伙干,可以成本價“出貨”給左曉君。于是從此之后,陸紫東和強尼成了左曉君的上家,陸紫東和強尼的毒品都是在當地進的貨。
有了貨源,左曉君便四處尋找、聯系買家。左曉君在國外長期混跡電音圈,常去電音節,在那里認識了不少毒圈的人。有的玩電音的人喜歡用毒品助興,左曉君便直接向來該國參加電音節的游客出售毒品。
為了“魚兒”更快上鉤,同時為了規避風險,左曉君并不直接在朋友圈出售毒品,而是發布了賣笑氣的廣告,同時加上一些帶諧音的表情包暗示其還有其他各類毒品,渲染毒品給吸毒者帶來致幻的效果,以及興奮、醉酒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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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聯起跨境買毒吸毒群體
由于左曉君售賣的毒品種類多,送貨快捷,兩年間,他累積了不少客戶,成為毒友口中“靠譜”的毒品賣家。
出生于1998年的戴利,2023年時從一個在加拿大留學的朋友邵明處聽說了左曉君手里有各種樣式的毒品,于是在當年9月和朋友去該國旅游時,聯系左曉君一次性購買了11個搖頭丸。一番討價還價后,戴利轉賬2800元給左曉君,并發送了酒店地址。
一個多小時后,戴利在酒店大堂和快遞員交接拿到了“貨”。搖頭丸裝在一個塑料袋里,封裝在一盒潤喉糖里,旁邊還放著一包薯片。這些精心的偽裝,讓人從外觀上很難看出是搖頭丸。就這樣,戴利一共購買了各類毒品7次。
另一邊,2025年1月19日,參加電音節活動的游客萬曉輝在邵明的推薦下,花費2240元向左曉君購買了3顆搖頭丸、1包K粉和幾顆“致幻蘑菇”(主要成分賽洛新,屬于我國國家管制的第一類精神藥品目錄收錄物質)。為掩人耳目,陸紫東將搖頭丸、K粉等毒品壓在兩盒水餃下面,將所有物品放置在食品包裝袋中,用外賣軟件將東西送到了其所居住酒店旁的一家超市旁邊。
從2023年9月至2025年1月,這個由左曉君串聯起來的群體跨境買毒吸毒達到30余人次,戴利、萬曉輝等人利用外出旅游或者參加電音節的機會尋找毒品助興、獲取感官刺激,其中有些人甚至多次往返境外買毒吸毒。直到今年初左曉君回國探親,在機場被民警抓住,這個買毒吸毒群體才被民警破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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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販毒被判刑
2025年1月底,從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入境的左曉君被民警盯上,公安機關當時已經掌握了其吸毒的相關線索。之后,左曉君因吸毒被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處行政拘留十五日。
上海市徐匯區檢察院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案卷資料時,發現左曉君手機內還存有大量向他人販賣毒品的內容,由此發現了左曉君販毒的事實。經過徐匯區檢察院立案監督,徐匯公安分局對左曉君涉嫌販賣毒品案立案偵查。
“這伙人很狡猾且膽大,他們直接將毒品藏匿在零食里,比如薯片、罐頭里,再用小塑料袋包裹,通過外賣軟件將其運輸至該東南亞國家的不同買家手中,由于每次消費的毒品量少,買家即買即食,警方很難查證,未留下實物證據。”在辦理此案時,為了徹底查清楚左曉君的犯罪事實,徐匯區檢察院重罪檢察部的檢察官認真梳理了線索,向公安機關列出補充偵查提綱,從5個維度全方位引導偵查、夯實證據。
“本案屬于跨境毒品犯罪,犯罪有一定隱蔽性,并且收集證據難度較大,無疑屬于疑難復雜案件。”辦案檢察官告訴《方圓》記者。與此同時,公安機關偵查人員也付出了艱苦努力,他們跑遍全國15個省市,制作了50余份筆錄。在沒有實物證據的情況下,將所有電子證據固定,證實了左曉君販毒的犯罪事實。除了左曉君外,將犯罪嫌疑人從1人追加到4人,包括負責運送毒品的強尼、上家陸紫東、居中倒賣人員邵明,打擊了包括上線、中間人、發貨人在內的跨境毒品犯罪全鏈條成員。
經查,自2023年9月至2025年1月,左曉君在境內外,向到東南亞某國旅游的中國公民出售搖頭丸、K粉等毒品共計20次,非法獲利數萬元。
2025年2月5日,左曉君被徐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被徐匯區檢察院批準逮捕。4月29日,左曉君販賣毒品案被移送至徐匯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徐匯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慶華是此案的主辦檢察官,她向《方圓》記者介紹:“本案涉及30余名跨境買毒吸毒人員,年輕化、高學歷,近一半有留學背景,在辦理此案時,具有這樣特點的赴國外買毒吸毒群體引起了我們的注意。”左曉君曾經是為毒品所害的學生,搖身一變又利用身在境外的便利,將毒品之殤帶給出去旅游的國人。20歲的大好年華,被販毒拖入深淵。
在看守所里,左曉君非常后悔留學時沾上毒品,也后悔走上以販養吸這條路。左曉君說:“我一定要好好戒毒,好好服刑,跟毒品犯罪切斷聯系。”
2025年5月29日,徐匯區檢察院以左曉君涉嫌販賣毒品罪向徐匯區法院提起公訴。經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指定管轄,6月19日,徐匯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被告人左曉君因犯販賣毒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左曉君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另外,負責運送毒品的強尼、上家陸紫東、居中倒賣人員邵明均被另案處理。
案件辦結后,徐匯區檢察院還與徐匯公安分局及時總結經驗,共同制定了《跨境無毒品實物犯罪案件證據收集和審查指引》,破解跨境證據收集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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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打擊毒品犯罪
在案件辦理中,有一個細節讓朱慶華印象深刻:“案件中頻繁交易的‘糖果’‘致幻蘑菇’等各類新型毒品實際上對人影響很大,但是不少吸毒人員對這類新型毒品的危害性始終認識不足,甚至存在‘不會上癮’‘危害不大’等極其危險的認知誤區,更有人認為在境外吸毒不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那么,發生在境外的毒品犯罪到境內是否還要受到處罰?
辦案檢察官告訴《方圓》記者,根據我國刑法第6條的規定,只要犯罪的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我國領域內,就認為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應適用我國刑法。根據刑法第7條的規定,中國公民在境外犯我國刑法規定的罪名的,我國有管轄權,但是具有相應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不予追究。同時,刑法第10條也規定,凡在我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
為進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推動禁毒工作有序開展,2025年6月24日,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上海市徐匯區委政法委員會、徐匯區檢察院、徐匯公安分局共同舉辦了“共織無毒防護網 同守區域安全門”禁毒工作座談會,及時總結此案辦案經驗。徐匯區檢察院還通過組織大學生旁聽法庭審理、舉辦檢察開放日活動等方式進行普法宣傳,并以此案為原型,針對跨境毒品犯罪新特點、新趨勢,制作了宣傳視頻《假面》,在徐匯區出入境管理辦證大廳循環播放,在國門之內筑起一道防毒禁毒的思想防線。
視頻來源:徐匯檢察公眾號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9月上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從留學生到毒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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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王麗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方菲
通訊員丨洪萍 李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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