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在擴大準入、打通堵點、強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3項務實舉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祁玉清表示,若干措施著力解決當下制約民間投資的實際問題,在保持政策穩定性一致性的同時,提出了13項具有創新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有助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復旦發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孫立堅教授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邀約,對相關問題進行解讀。以下內容由發展研究院根據孫教授評論內容編輯而成,供讀者參考,也可點擊原文閱讀查看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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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攝圖網
Q1
國務院辦公廳最新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哪些核心內容,其政策框架和關鍵著力點是什么?
孫立堅:國務院辦公廳最新對外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下文簡稱《若干措施》),圍繞一個主線展開:通過擴大準入、清障礙、強保障、優服務,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特別是引導民資進入重大基礎設施與新質生產力相關領域,并完善投融資與要素支持體系。政策重點可概括為五大板塊:一是擴大市場準入與投資空間;二是促進公平競爭、清理隱性壁壘;三是強化資源與要素保障、完善價格與網絡接入規則;四是優化投融資與資本市場支持,賦能數字化與中試平臺;五是優化財政、金融與資本市場支持。為此,政策抓手要貫穿“準入—公平—要素—融資—轉化”全鏈條,既有“放”的導向(擴大準入、清理加碼),也有“管”的要求(招投標與特許經營規范、網絡型基礎設施監管)。而對民企而言,13條措施干貨滿滿,三條優先通道值得關注:重大基礎設施的合規股權進入與接入規則優化;中試平臺與數字化賦能平臺的建設與服務供給;政策性金融工具與REITs等資本工具組合使用,實現“投得起、轉得動、退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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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澎湃新聞
這次之所以出臺“促進民間投資13條”,我想核心動因就在于“穩預期、強信心、促轉型”的組合拳,聚焦把制度承諾轉化為可操作的政策抓手,解決民間投資“不敢投、投不進、投不起、投不順”的關鍵堵點。它與年初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形成相輔相成的緊密關系:促進法定原則與權利保障,13條給出可執行的“清單化+數字化+流程化”路徑,形成法—策聯動。它也是在充分落實黨和國家領導人近期多次在與民營企業家的座談會上提到的各項扶持政策,尤其是13條與座談會均強調 “民間投資與國家戰略結合”,引導民企服務大局。總而言之,國家通過 "法律奠基、政策發力、座談開路" 的方式,形成了一個多維度的支撐體系,旨在全方位提振民營企業家信心,推動民間投資恢復活力并與國家發展戰略同頻共振。
Q2
民營經濟是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活力引擎”。然而,當前這一引擎正面臨一系列現實挑戰的制約。那么,當前民營經濟發展究竟面臨哪些核心堵點與痛點?又需要何種深層次的治理變革來從根本上破解這些難題?
孫立堅:民營經濟當前面臨的堵點和痛點主要集中在市場準入、融資支持、營商環境、創新轉型這四大維度。具體而言,一是市場準入:“玻璃門”“彈簧門” 仍未完全打破,公平參與權受制約。盡管政策明確 “非禁即入”,但部分壟斷領域(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仍通過隱性條件限制民間資本進入,地方保護主義也加劇市場分割。二是融資支持:“融資難、融資貴” 成長期痛點,中小微企業尤為突出。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狹窄、貸款門檻高,銀行 “惜貸” 現象普遍,直接融資門檻也較高,加劇企業資金壓力。三是營商環境:執法不規范、政策獲得感弱,經營確定性不足。涉企執法存在 “趨利性”“選擇性” 問題,政策執行中 “最后一公里” 梗阻,企業合規成本高。四是創新轉型:研發投入低、人才短缺,升級動力不足。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研發能力薄弱,產學研協同不足,高端人才吸引力弱,難以適應數字化、綠色化轉型需求。
為此,要想從根本上化解這些堵點和痛點,就需要一場從政策理念到政府職能的深刻變革:首先要從“管理”進化為“治理”。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權力中心,而是要與企業、社會共同構建一個平等、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其次要從“門檻”變為“賽道”。政府的職責不是不斷設定和審批門檻,而是清理賽道、當好裁判,確保所有選手公平競賽。最后,要從“干預”走向“賦能”。政府不應直接干預微觀經營,而是通過搭建平臺、開放數據、完善基礎設施等方式,為所有市場主體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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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澎湃新聞
Q3
與以往的激勵政策相比,此次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在思路和舉措上展現出哪些新的特點?
孫立堅:這輪“法+策”組合(以《民營經濟促進法》與“促進民間投資13條”等為代表)不是單點刺激,而是從準入、公平、要素、金融、創新五個環節同時發力,意在把“確定性”注入民營投資與經營決策來應對內外復雜環境所加劇的不確定性。由此對增長動能、結構升級與預期穩定將產生可量化、可跟蹤的影響。這套組合政策預計通過“準入擴容→規則提質→要素暢通→金融增信→創新轉化”的閉環,形成了三重效應。直接效應在于民間投資回暖、項目落地加速、現金流改善;結構效應在于資金更多流向基礎設施補短板與新質生產力賽道,產業鏈數字化協同增強;預期效應在于政策確定性(比例閾值、清單、時限、規則)降低民企風險溢價,提振中長期投資與就業。
總之,這次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重點集中在擴大市場準入、破除競爭壁壘、強化資源支持、優化投融資服務等四大方向,政策意圖聚焦在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公平競爭與高質量發展等三大目標。
來源 | 21世紀經濟報道
整理&排版|楊怡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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