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林海東
11月13日,朝中社報道稱,朝鮮新聞委員會(直譯為“公報委員會”)與俄聯邦數字發展、通信和大眾傳媒部(以下簡稱“數字發展部”)當地時間11日在莫斯科簽署了雙方在媒體領域合作的協議。另據俄駐朝大使館在其“電報”頻道發布的消息稱,協議是在朝駐俄大使館簽署的,朝駐俄大使申紅哲與俄數字發展部副部長切爾克索娃在協議上簽字(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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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駐朝大使館稱,該協議包含了國營及私營層面的信息交流、大眾媒體領域的平等合作、廣播節目與出版物及其他資料的互換,以及其他多種形式的合作方案,同時評價該協議是“為擴大俄朝伙伴關系開辟了新的前景,為深入互利合作奠定了基礎”,并稱該協議的簽署體現了“兩國在媒體領域開展建設性互動的愿望”,是加強俄朝友誼與伙伴關系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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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今日俄羅斯”通訊社代表團抵達平壤
無獨有偶,在上述協議簽署的幾乎同時,俄“今日俄羅斯”通訊社11月11日在平壤與朝中社簽署合作協議。協議規定雙方交換信息和實現聯合項目,雙方并商定實現促進文化、人文、經濟和政治領域報道的項目。
至此,從政策層面到實操層面,朝俄雙方在宣傳領域的合作算是全面展開了。這也是朝俄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條約相關條款的具體落實。
朝俄都是,在宣傳領域的相關做法基本都屬于“蘇系”。這種宣傳套路,各位應該都熟悉,不贅言。差別在于,俄羅斯有國營媒體,也有私營媒體(此次與朝中社簽署合作協議的“今日俄羅斯通訊社”就是國有媒體集團,2013年12月由普京簽署法令、由俄新社和俄羅斯之聲合并而來,現在旗下有SPUTNIK衛星通訊社、RIA俄新社、Prime經濟新聞社、R-Sport體育新聞社等多家媒體,這次訪朝的是該社第一副總編輯科切特科夫,它家的總編輯是赫赫有名的西蒙尼揚,她還兼任著RT電視臺的總編輯);而朝鮮媒體則一水兒全是國有。盡管雙方政府間協議規定了國營與私營層面的交流,但這基本上是單向的,俄方可以有私,而朝鮮則以,畢竟有《》這樣的法律在那里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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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今日俄羅斯”通訊社和RT電視臺總編輯的西蒙尼揚
朝鮮的宣傳主管部門是勞動黨中央宣傳鼓動部,曾經是僅次于組織指導部的第二大部,部長的地位也曾經相當高,達到中央書記兼部長的高位。2021.1勞動黨八大以來,宣傳鼓動部的地位有所下降,現任部長朱昌日不過是勞動黨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也相對低調。今年2月至今,,現在書記局里似乎并沒有人接替他的職務,而朱昌日近期倒是越來越多地公開露面,做了不少原先李日煥做的事情,比如主持勞動黨建黨80周年慶祝大會之類,逐漸高調起來,不知道到九大之時會不會接替李日煥曾經擔任過的高位職務。
此次朝俄雙方在媒體領域的合作協議,是政府層面的,宣傳鼓動部并沒有出面,而是由新聞委員會與俄方數字發展部簽署。朝鮮新聞委員會屬于內閣,是個外界相對陌生的機構,低調到幾年不露一次面;上一次見于公開報道還是2018年10月,當時由副委員長趙英森(或譯趙英三)為團長的朝鮮新聞委員會代表團出訪英、法以及中國香港,當時的趙英森還兼任著外務省報道局局長。七年過去了,不知道趙英森是否還在原位上?
朝鮮內閣的部門設置結構,以“省”為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部”。省,是朝鮮內閣的標準機構設置,但重要部門則升格為“委員會”,比“省”高半格,而各委員會的委員長一般則由分管副總理兼著,比如內閣副總理樸正根兼國家計劃委員會委員長,內閣副總理李哲萬兼農業委員會委員長。新聞委員會的委員長是誰,目前無法確認,但我個人傾向于可能是分管文體教衛的金明訓。
兩份協議簽了,接下來就是合作。在我看來,未來雙方在媒體宣傳領域的合作應該比較困難。比如說,通訊社之間互相即時交流稿件沒問題,但對方用不用稿以及怎么選稿則是大問題,所以,這種合作其實難以樂觀,這可以走著瞧。
在我看來,這兩份協議的簽署標志著朝俄全方位、多領域合作的廣度,但在深度上倒未必實現,無非是彼此多了一條傳播渠道,無非是周知天下,俺兩家在方方面面都合作起來了,形式意義可能大于實際意義。這遠不如我們的讀者與丹東草莓的關系那樣緊密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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