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出游時,“99 元純玩團”變購物陷阱、強制消費、行程縮水等亂象屢見不鮮,不少游客被導游威脅 “不購物不讓走”,既破財又糟心。全國旅游資訊發布中心的特約編輯告訴大家,其實法律早給了維權底氣,記住這三招,不吃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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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簽合同“三看清”。按《旅行社條例》,正規合同得寫清 14 項核心內容。簽約前務必:一看資質,核對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確保簽約、收費主體一致;二看條款,明確行程、住宿標準、購物次數,拒絕 “自由活動” 等模糊表述;三看流程,先簽合同再付款,費用打入公司賬戶,索要正規發票,口頭承諾必須寫進合同才簽字。
第二招,現場取證“快準狠”。遇強制消費先冷靜拒絕,當場聲明 “已錄音,將投訴”。立刻用手機拍導游言行、購物店名稱、商品標價,同步錄音錄像;保留好合同、行程單、購物小票、轉賬記錄,記下同行游客聯系方式。若被限制人身自由或甩團,馬上打 110 報警。
第三招,投訴渠道“多管齊下”。行程中可撥 12345 政務熱線或當地文旅部門電話,要求制止侵權行為。返程后 30 日內,憑證據向 12315 消協或全國文旅投訴平臺舉報,要求退貨退款。根據《旅游法》,旅行社強迫購物,你可要求全額退款并索賠,協商無果可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三年。
低價是誘餌,合同是保障,證據是武器。果斷維權,既護自身權益,也能凈化旅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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