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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遵義11月14日電 (王小紅 黃丹)近日,一起因行人突然橫穿馬路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糾紛,在遵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復核下得以糾正。原本被認定承擔主要責任的摩托車駕駛員王先生,因代理律師精準發現原認定過程中的程序漏洞,成功撤銷原認定書,案件將發回重新認定。這一結果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程序正義在法治實踐中的重要意義。
事故突發:責任認定引爭議
2025年9月26日,當事人王先生駕駛二輪摩托車在貴州省桐梓縣一公路直線路段正常行駛時,行人令狐女士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馬路,導致雙方發生碰撞。事后,交通警察大隊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適用簡易程序認定駕駛員王先生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對此認定,王先生深感不公。他認為,自己在事故中無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為,是行人的突然違規行為直接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原認定結果未能客觀反映事實真相。在法定期限內,王先生決定委托在事故復核領域享有盛譽的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依法向上級機關申請復核。
專業研判:律師以“程序違法”破局
接受委托后,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的張紹明律師團隊對案件進行了深入剖析。盡管在事實層面,申請人王先生陳述的“正常行駛、行人突然加速,橫穿公路”,有監控視頻等證據支持,但律師團隊還將復核策略,聚焦于更易被上級機關采納、且不容置疑的法律程序問題上。
在向遵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交的《復核申請書》中,律師除詳細闡述了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以及事發時道路濕滑,影響緊急避險等實體理由外,更重點指出原辦案單位在事故認定過程中存在的法定程序違法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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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成功:上級機關責令重作
2025年11月14日,遵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經復核,正式下達了《道路交通事故復核結論》(遵公交復結論字(2025)000761號)。復核結論明確認定:“原交通警察大隊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違反法定程序。”并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作出最終裁定:撤銷原事故認定書,責令原交通警察大隊重新調查、認定。
這意味著,王先生一案的維權取得了階段性重大勝利,他獲得了重新劃分責任、追求公平結果的寶貴機會。
律師感言:糾正的不只是責任,更是家庭的希望
本案的代理律師張紹明、韓朝飛表示:“在道路交通事故領域,不服事故認定事情復核,我們最近實現了‘申請一起,撤銷一起,現已經接連撤銷了多起事故認定’!這不僅是我們對專業能力的自信,更是兌現對當事人沉甸甸的責任。在這起案件中,我們發現程序瑕疵,實現成功破局。事實上,每一起事故責任認定的背后,都關系到當事人的民事賠償、保險理賠,甚至是一個家庭的穩定與未來。我們糾正的不僅是一紙文書上的責任劃分,更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拯救那些因此陷入困境的家庭,幫助他們重建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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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交通事故復核期限為3天
交通事故復核是指當事人對交警部門作出的責任認定不服時,通過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事情復核,糾正事故認定的重要法律救濟途徑。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不服事故責任認定的,需要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且復核以一次為限。因此,當事人一旦對事故責任認定結果不服,務必及時尋求專業法律人士的幫助,并且在3日內事情復核,以免錯失法定維權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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