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
彭州公安交警
在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發布了
《關于啟用無人機設備抓拍交通違法的通告》
通告中明確了11月18日起
將抓拍以下交通違法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
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文明駕駛
規范停車
平安出行
關于啟用無人機設備抓拍交通違法的通告
為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暢通,有效減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擬于2025年11月18日起,啟用一批無人機設備(移動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采集我市轄區道路上的交通違法行為信息,所獲信息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作為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法定證據。
采集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具體有: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 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的;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駕駛、規范停車、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11月12日
來源:交通管理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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