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的一則通報宣告了臨縣縣委原常委、縣政府原副縣長高文標政治生命的終結。這位在臨縣政壇深耕三十年的“本土派”官員,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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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標的分管領域包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本應是公共安全的“守門人”。然而,調查結果顯示,這位“守門人”卻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高文標是土生土長的臨縣人,1972年6月出生,擁有山西省委黨校本科學歷。他的履歷是典型的“本土派”官員:從1995年8月參加工作開始,他一直在臨縣多個鄉鎮崗位摸爬滾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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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白文鎮政府起步,歷經棗圪達鄉、大禹鄉、木瓜坪鄉、三交鎮、兔坂鎮等多地任職,高文標在臨縣基層工作超過二十八年。2023年12月,他登上政治生涯的巔峰——當選為臨縣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然而諷刺的是,他的“高光時刻”僅維持了不到兩年。這位本該最了解當地情況、最關心家鄉發展的“本土能吏”,最終在權力的誘惑下迷失了方向。
山西省紀委監委的通報雖措辭簡練,卻勾勒出高文標違紀違法的清晰軌跡。他的權力變現主要涉及三道“關口”。
第一關:作風失守。高文標“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這些看似“小問題”的作風失守,往往是腐敗的開端。
第二關:組織背叛。他“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這種對組織不忠誠的老練手段,暴露出其精心算計的投機心態。
第三關:權力濫用。高文標“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這直擊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的高發點。
臨縣隸屬山西呂梁,而呂梁作為山西煤炭主產區,歷來是反腐重點區域。高文標手握的“煤炭+住建”雙重權力,正是山西近年來腐敗問題最集中的領域。
有業內人士透露,煤炭安全生產監管領域存在巨大的尋租空間:從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批,到煤礦復產驗收,再到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成為權錢交易的溫床。
在工程建設領域,從工程承攬到工程款結算,高文標都能“說得上話”。他分管的住建、自然資源等領域,更是涉及土地出讓、規劃調整等重大利益決策。
高文標的墮落軌跡,與呂梁市住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侯明等人如出一轍。王侯明也是“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可見,這種權力尋租的模式在該地區已有“前車之鑒”。
高文標作為深耕臨縣三十年的“本土派”官員,他的落馬特別具有警示意義。這類長期在一地任職的官員,往往容易形成盤根錯節的關系網,使得監督制約機制失靈。
當一個人長期處于同一權力場,缺乏輪崗交流,就容易產生“熟人社會”的監督盲區。高文標案披露后,當地知情人士透露,其問題可能遠不止通報所指的那些。官方通報通常謹慎克制,只確認有充分證據的部分;而實際違紀違法行為可能更為嚴重。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高文標曾分管應急救援工作,本應對突發事件保持高度警覺。然而,他對自己政治生命的“突發事故”卻毫無應急準備,最終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仕途“轟然倒塌”。
高文標被查處正處于山西煤炭系統反腐風暴持續深化的關鍵時期。自2022年起,山西掀起煤炭系統反腐風暴,一批“煤老虎”相繼落馬。
呂梁市近年來已有多名處級干部被查處。高文標的落馬,印證了山西反腐無禁區、零死角的決心,即便是基層“關鍵少數”,也難逃紀法懲處。
根據通報,高文標涉嫌犯罪問題已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這意味著他的問題已進入司法程序,將受到法律的最終審判。
對于類似高文標這樣的“本土派”官員,如何加強監督制約,避免“深耕”變為“深腐”,是今后干部管理的重要課題。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用之于公可造福百姓,用之于私則害人害己。高文標案的警示在于:權力的本質是責任,而非特權。
本文綜合整理自山西紀委監委官網等公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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