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反家暴典型案例,在一重組家庭里,13歲女孩被媽媽的同居男友長期傷害,而媽媽為了留住這段關系,居然逼著女兒改口撒謊。這案子不光暴露了有些未成年人沒人好好保護的問題,更能看出法律對傷害孩子的犯罪那是絕對零容忍的。下面咱們來詳細說說這事。
![]()
從2021年開始,一個叫任某的男人和13歲女孩王小某(化名)的媽媽王某同居,三個人住在一塊。這期間,任某多次對當時才9到12歲的王小某做了傷害和侮辱的事,還在手機里存了女孩的隱私照片和不正常的聊天記錄。
到了2024年5月,王小某實在受不了了就找了舅母求助,把自己受傷害的事說了出來。舅舅一聽馬上就報了警。警方前兩次問王小某的時候,她把事情的細節說得明明白白,那些話也符合她這個年紀的認知,還有些只有親身經歷才知道的關鍵信息。可沒想到,同年7月第三次詢問時,王小某突然改口,說之前是撒謊,就是想讓媽媽和任某分開。后來調查才知道,這都是媽媽王某逼的,她為了保住重組的家庭硬是讓女兒改了口。
法院靠什么定的罪:
王小某前兩次說的話前后一致,細節也都是真的。
手機里的聊天記錄和隱私照片,都是實打實的證據。
舅舅、舅母、姥姥這些親戚,也都能證明女孩當初確實找過他們求助。
法院審理后認定,任某明知道王小某還沒滿14歲,還多次傷害她,已經構成了強奸罪和猥褻兒童罪。而且任某和女孩一起生活屬于對女孩有照護責任的“特殊職責人員”,利用這種關系犯罪,情節更惡劣,所以依法要從重處罰。
最終判決結果是:強奸罪判12年,猥褻兒童罪判6年,兩罪并罰,一共執行有期徒刑15年。
這里還有個關鍵:法院并沒有因為女孩后來改口就不采信之前的說法,明確說了“因為監護人干預而改口,不影響核心事實的認定”,這也給以后類似的案子提供了參考。
這案子里,媽媽王某眼里只想著自己的感情,完全不管女兒的安危,這也反映出重組家庭里未成年人很容易變成“沒人護著的受害者”。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審之后,也對王某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就是想讓她明白當父母的得盡到監護責任。
結語:這起案子揭開了家庭里隱藏的暴力,也讓我們看到法律正在為未成年人撐起一把堅實的保護傘。只有家庭、社會和法律一起發力,才能讓每一個像王小某一樣的孩子遠離傷害,重新過上安心的生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