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們,大家好呀!
監管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警示、處罰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審計知識學習材料。
我們不僅可以從中一探監管部門重點關注的領域,還能窺見那些行業老司機也常翻車的地方。
本期繼續更新《跟著證監會學審計》系列!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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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執業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1、收入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審慎評價發行人執行收入會計準則是否恰當,未保持執業懷疑并設計實施恰當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2、投資性房地產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審慎判斷發行人確認的投資性房地產是否恰當,未評價專家工作的適當性。
3、在建工程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4、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審慎判斷相關主體信用風險變化情況,未執行回款情況檢查、函證程序等審計程序。
5、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審計程序不到位,未合理關注相關主體經營情況,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聲明
信息來源:福建監管局/有刪減
由一墨財經公眾號梳理并發布,如需轉載請標明完整出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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