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被記滿12分
從法律上講
您的駕駛資格已被暫扣
是絕對不允許再駕駛機動車上路!
近日,一名男子
駕駛證記滿12分還開車
被查后竟“甩鍋”給老婆
“車是她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當日,河池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民警在蘭海高速都安北收費站執勤時,一輛輕型倉柵式貨車緩緩駛來,民警依法將其攔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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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該車處于逾期未年檢狀態,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人韋某辯稱:“這輛車是老婆的,我不了解情況。”
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韋某的駕駛證累計記分已超12分,按照規定,韋某在參加學習考試合格前不得駕駛機動車。
韋某表示,因為忙于工作忽略了駕駛證狀態。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指出駕駛證記分超過12分完全是自身原因,必須暫停駕駛資質,參加“回爐”重造。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執勤民警對韋某處以罰款350元,駕駛證記1分。
希望各位駕駛人
不要再犯“拖延癥”了
應定期查詢車輛和駕駛證狀態
及時處理交通違法行為
小心錯上加錯
(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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