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定金,換來1萬元賠償;一場勝訴,卻可能動搖千萬用戶的信任。
海口法院那紙判決書,表面上判的是“未交車催收尾款”糾紛,實則戳破了小米汽車最不愿面對的真相:當互聯網式的快節奏撞上汽車行業的重承諾,光靠雷軍的光環,已經不夠用了。
李女士的經歷并不復雜:付定金、協商延期、等待排產,一切按雙方約定進行。可小米突然變臉,要求7天內付清31萬尾款,否則沒收定金。理由?格式條款里寫了“余款支付不受排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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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院一眼看穿:這哪是履約,分明是轉嫁風險。車沒造、沒驗、沒交付,就逼消費者掏全款,等于把“買櫝還珠”玩成了“先付款再看貨”。
更諷刺的是,小米官方曾公開承諾“支持驗車后付尾款”,結果執行時卻翻臉不認。這種“說一套做一套”,比違約更傷人,它消耗的是用戶對品牌的最后一絲信任。
而緊隨其后的“挖孔機蓋”案,更是雪上加霜。
4.2萬元的選裝件,宣傳時說是“優化氣流、輔助散熱”,提車后卻發現風道根本沒通,散熱效果幾近于無。庭審中,小米法務竟辯稱:“雷軍說過‘不建議買’,而且微博刪了。”這話一出,連米粉都沉默了。
這不是抗辯,這是“背刺”。
雷軍的發布會和微博,本就是小米營銷的核心資產。如今為了脫責,把創始人言論說成“無效信息”,等于親手拆掉自己立的人設高墻。消費者不禁要問:以后雷總說的話,還能信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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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案件看似獨立,實則同源:小米把造手機的邏輯,硬套在了造車上。在手機行業,預售、鎖單、快速迭代是常態,用戶容忍度高,錯了也能靠系統更新補救。
但汽車不同,它是幾十萬的家庭大件,關乎安全、關乎長期使用,消費者要的不是“酷炫參數”,而是“說到做到”的確定性。
可小米似乎還沒適應這種轉變。它用APP下單、用格式條款簡化流程、用流量話術制造稀缺感,卻忽略了汽車消費中最基本的契約精神:承諾要兌現,條款要公平,溝通要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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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這類問題并非個例。如今新能源車企普遍采用“定金鎖配色+排產制”模式,表面看是柔性生產,實則暗藏陷阱:一旦市場遇冷或產能過剩,企業就可能通過催款、取消訂單等方式變相清理庫存,而消費者往往因條款模糊維權無門。
李女士的勝訴,之所以成為“全國首例”,正因為它打破了這種不對等。
法院明確指出:格式條款不能剝奪消費者驗車權;企業公開承諾具有法律效力;協商一致的補充約定必須被尊重。這不僅是給小米上課,更是給整個行業劃了一條紅線。
有人說,1萬元賠償對小米九牛一毛,敗訴影響不大。可真正可怕的,不是賠錢,而是人心流失。
當用戶發現,那個喊著“和用戶交朋友”的品牌,開始用霸王條款算計自己;當粉絲意識到,雷軍的真誠演講背后,藏著法務團隊的“刪博免責”策略,信任的崩塌,往往就在一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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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汽車的起點很高,但高起點不等于免死金牌。真正的高端,不是配置堆得多貴,而是對規則有多敬畏;真正的智能,不是車機能多流暢,而是服務能否始終如一。
雷軍曾說:“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現在,是時候把這句話用在打磨合規體系上了。畢竟,用戶可以為情懷買單一次,但不會為套路買單一生。
這場敗訴,或許正是小米從“網紅車企”走向“靠譜車企”的必經陣痛。疼過之后,才能真正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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