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員額法官趙某榮被免職。據紅星新聞報道,趙某榮被免職的原因是其以低價購買案件關聯開發商別墅,被查實存在違紀問題,目前已接受相關處理。
據指尖新聞報道,去年5月,有舉報反映稱,趙某榮在紹興上虞新都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都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名下的一棟別墅內進行裝修。新都公司作為當地開發商,曾有多起民事訴訟案件在上虞區人民法院審理,引發公眾對法官與開發商之間存在利益輸送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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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企查查顯示,紹興上虞新都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為徐興,注冊資本為23800萬元。經營范圍包含:房地產開發經營、項目投資及投資管理、商務信息咨詢(除證券、金融、期貨信息外)、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物聯網的建設及運行;工藝品及收藏品(除文物)、煤炭(無倉儲)、機械設備、五金及電子產品、金屬材料銷售;機械設備租賃;建筑裝飾、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賃、物業管理。
舉報人王先生稱,其所在的上海舜恒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新都公司存在建筑施工合同糾紛。在該案一審中,舜恒公司主張的5241萬余元違約金被法院“酌定”調整為900萬元,僅占訴請金額的17%。王先生認為判決結果可能與趙某榮與新都公司之間的不當往來有關,遂向上虞區紀委實名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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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紅星新聞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視頻及照片材料,趙某榮與其妻子曾于2024年初在儷晶灣小區一棟登記于李某名下的別墅內進行裝修。該小區為當地高檔住宅區,別墅市場價格普遍在500萬元以上。被舉報后,該別墅裝修工程很快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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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上虞人大公眾號
9月26日,據上虞人大官方公眾號發文顯示,已免去趙某榮的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據王先生向記者透露,上虞區紀委工作人員向其口頭通報了調查結果,確認趙某榮確已購買該別墅并支付房款,但購房價格較當時市場價低約90萬元,屬于違紀行為,已依規對其作出處理。
紅星新聞記者曾多次嘗試聯系趙某榮本人,其電話始終未接聽,僅以短信回復稱“具體情況請向單位核實”。上虞區人民法院方面表示,該事件“已按正常紀委流程處理”,但未對采訪函作出進一步回應。
目前,舜恒公司與新都公司的合同糾紛案經二審維持原判,舉報人已向紹興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據悉,紹興市檢察院已于今年6月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綜合自紅星新聞、指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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