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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陳拙。
你有沒有想過,當一個人被逼到絕境,到底能爆發出多大的能量?
還記得電影《我不是藥神》的原型陸勇嗎?他是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生病前,他家境不錯,吃得起一盒上萬、一年花費35萬元的正版藥。可“終身服藥”就像個無底洞,再厚的家底也扛不住。
被現實逼到墻角,陸勇發現印度仿制藥價格只有正版的六分之一。他不僅自己吃,還幫病友代購,后來卻因“銷售假藥罪”被起訴。直到六百多名病友聯名為他求情,他才最終被免于刑事處罰。
而今天這個故事里,也有一個被逼到絕境的人。
她的愿望很小,小到只是想知道:醫院有沒有盡全力搶救她的父親。
可這個簡單的訴求,卻撞上了一堵無形的高墻——復雜的程序、高昂的成本,一步步把她逼到無路可走。
醫療律師康不醫看著她苦苦掙扎,終究不忍心。于是,律師做了一個決定:親口教她,怎么去當一名“醫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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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鬧。”
說完這兩個字,我自己都愣了一下。我知道,這個建議對小琳有多過分。
畢竟坐在我面前的,是一個咨詢時要把病歷端正擺好、說話永遠細聲細氣的老實人。
小琳的父親去世后,醫院就成了擋在她面前的一堵冰冷的墻。所有的正規途徑,都被醫院用傲慢又熟練的方式,一塊磚一塊磚地堵死。
病歷寫得像張草稿,關鍵診斷只字未提;約好了調解,醫院律師卻輕飄飄地說“去法院告吧”,單方面反悔了。
法律講程序,而他們,不講。小琳被逼到墻角。
“康律師……”小琳的聲音有些發顫,“怎么……鬧?”
“去衛生局。”我盡可能讓聲音聽起來像一把冷靜的手術刀,“不用砸東西,不用罵人。”
我建議小琳去找能管事的領導,把受到的委屈,把她父親死亡的疑點,原原本本、大聲地講出來。
讓他們知道,一個講道理的人,是怎么被逼到今天這一步的。
又是一陣沉默。
小琳的牙齒輕輕咬著下唇,手指攥著衣角,努力地在消化我說的內容。她恪守著體面和規矩,而我現在,正在教她如何親手撕碎它。
良久,她回了一個“好”字。聲音很輕,卻像用盡了全身力氣。
幾天后,小琳站到了衛生局門口,足足十分鐘。她想起醫院醫務科推諉的態度,想起父親臨終前的樣子,心一橫,走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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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成為一個“醫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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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琳處理完父親的喪事,經人介紹找到了我。
作為一名醫療律師,我和當事人的關系屬于“互相挑選”。當事人慕名而來,要真相、要贏;我則需要謹慎評估,不帶偏見、不做幫兇。
我一直在觀察衣著樸素的小琳,她神情平靜,面相和善,不像大多數找上門的家屬,開口閉口都是“要醫院賠”。
小琳三十多歲,對自己的遭遇充滿困惑,反復問著我:“縣醫院到底有沒有錯?是不是我送錯了醫院,害了我爸?”
沒有人天生懂得醫療糾紛該怎么處理,當疑問產生,醫院若能主動進行溝通,而非被動等待患方情緒失控,將能更有效地化解潛在矛盾。
然而就在與縣醫院的初次調解會上,那個態度冷漠的院方律師冷笑著說:“這個案子,死因都不明確。”她語速很快,帶著走程序的不耐煩,“你們去法院起訴吧”。
她還提醒我和小琳,把市醫院也列為被告,“是他們的治療有問題”。幾句話,輕描淡寫地把皮球踢了出去。
目的很明確:用復雜的程序和高昂的訴訟成本,逼我們知難而退。
小琳坐在我旁邊,我感覺到她身體的瞬間僵硬。從醫調委出來,小琳的臉色蒼白,她不解地喃喃自語:“他們……他們怎么能這樣?”
縣醫院的傲慢態度,只是小琳這一路上要撞開的高墻之一。還有更堅硬的高墻將她圍困,寸步難行。
小琳找到我,是帶著明確的疑問來的。她想知道父親是否被誤診,也想知道自己選擇放棄治療,將父親接回老家,是不是錯了。
縣醫院不愿意回答,我只能依據不多的材料尋找線索。
我的分析過程大致如此:核對病歷,梳理時間線;據此反推醫生的決策邏輯,判斷治療時機是否恰當。
最終回答核心問題:患者的損傷從何而來?是疾病惡化,還是醫療過失?
很多時候,病歷越多,推演起來越流暢。而小琳交給我的門診病歷,只有薄薄的兩頁和潦草的幾句話,這就是縣醫院給到的全部材料。
這樣的病歷,正是擋在我們面前的,另一堵沉默的高墻。
病歷第一頁的主訴欄清晰地印著“頭暈、惡心一小時余”。診療過程一欄則簡潔得令人發指,只有一行字:“行CT檢查”。
關于動脈瘤的任何懷疑、討論,只字未提。
可小琳不會忘記。
父親在早晨六點剛過發病,突然而至的頭痛、頭暈,讓父親嘔吐了好幾次。陪在一旁的弟弟打電話給小琳時,聲音里透著壓不住的驚慌。
救護車很快把父親送往縣醫院,但接下來的消息,讓小琳的心沉了下去。
醫生親口告訴他們:腦子里可能有個動脈瘤,情況非常危險。縣醫院根本處理不了,必須立刻轉去市里的大醫院。
小琳通紅的眼睛里滿是困惑和心傷,她問我:
“康律師,你說……縣醫院是不是把我爸當成一個麻煩了?他們是不是……根本就不想收,所以才那么急著把我們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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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正值秋天,父親去了一趟老家,還樂呵呵地打來電話。他說院子里的柿子熟了,留了一籃最甜的,要帶回來給小琳吃。
再見面,父親已經躺在重癥監護病房。
小琳被玻璃窗隔在外面,遠遠地望著父親被各種管線纏繞,像一株摧折的老樹。周圍安靜極了,仿佛連藥液墜落的細微聲響都聽得見。可實際上,充斥她雙耳的只有自己壓抑而破碎的喘息。
縣醫院催促他們轉院時,救護車的調度緊張,弟弟陪著父親足足等了一個小時,才坐上去市醫院的救護車。
小琳在市里拼命打電話托關系,想方設法聯系市醫院的醫生。對她來說,每一秒鐘都過得無比漫長。但她無法為父親做更多了,只能在市醫院焦急地等待。
父女重逢已經是中午,醫生面色凝重地將診斷告知小琳:腦梗,已經錯過溶栓的最佳時間窗。
小琳來不及想太多,但她知道,這個診斷和縣醫院的完全不同。
整整十四天,市醫院的醫生用盡了治療手段,而父親的面容卻如同被蠟封住,雙眼緊閉,毫無生息,靜穆如雕塑。
最終醫生只能對小琳搖搖頭,隨后試探著詢問:是繼續維持生命還是另作安排。
小琳明白了,繼續下去只是延長痛苦。她的手在發抖,但她很清楚此刻的父親需要什么。
小琳拿起筆,在“放棄治療”的知情同意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筆很重,每寫下一劃,都像在心上割了一刀。
她想起父親常說人要落葉歸根,不能做外鄉的野鬼。因為很多地方都有規矩,人要是死在醫院,就只能送往太平間等待去殯儀館火化,那樣父親就再也回不了家了。
小琳要帶著父親,回到結滿柿子的院子。
她叫了車,小心翼翼地將父親安置好。一路上,她緊握著父親已經失去回應的手。
車剛駛進老家的院壩、停穩,父親的喉嚨里發出一聲極輕的咯聲。隨即,他胸膛那點微弱的起伏,徹底平息了。
時間精準得有些殘酷。
父親回來了,卻在他眷戀的家門口,徹底離開了家人。
小琳的淚水終于決堤,那一刻她心里涌上的除了排山倒海的悲痛,還有一絲微弱的安慰。但這份安慰很快被愧疚和懊悔吞沒。
之后的日子里,小琳整宿整宿睡不著。父親先后在縣醫院和市醫院治療,診斷結論卻完全不同。縣醫院說是動脈瘤,市醫院說是大面積腦梗。
小琳在想,如果當時縣醫院能夠及早救治父親,而不是催著父親轉院,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小琳想擺脫這份折磨,即使這意味著,她要走進一個充滿法律術語、復雜程序和高額費用的陌生世界——醫療糾紛。
除此之外,她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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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著縣醫院和市醫院的病歷,很快意識到,縣醫院這份病歷里面,一定有問題。
縣醫院的CT報告附在病歷后,影像學的描述要客觀一些:左側基底節區缺血灶,基底動脈冗長、增粗。
我的目光在這里停頓了一下。有沒有動脈瘤確實不好直接斷定,但“缺血灶”意味著,已經有腦組織因為缺血而壞死。這印證了病情的危重。
然而當我的視線轉回病歷的首頁,落在初步診斷那一欄,后面只跟著兩個字:頭暈。
我一時之間竟有些語塞。作為一個見過無數病歷的律師,我感到有些荒謬。
“頭暈”是什么?它是一種癥狀,是病人的主觀感受,根本就不能算是一個正式的醫學診斷!
這病歷寫得好似流水賬,敷衍且輕描淡寫地抹去了一家醫院在面對一個危重病人時,本該留下的一切思考、判斷和行動的痕跡。
小琳讀不懂病歷上那幾行潦草的文字,到底對父親的生死意味著什么。她一直在想,如果自己不讓父親回老家,父親發病時就沒有轉院的波折。也許,就不會死。
我給小琳遞紙巾時,她的肩膀在微微顫抖。過了好一會兒,她才接過紙巾,還在極力把眼淚咽回去。
“你的感覺,我完全理解。在弄清楚所有事實之前,任何懷疑都是正常的。”我看著她的眼睛,選擇了一種更委婉的說法:“縣醫院是盡職盡責,還是存在疏忽,甚至是推諉,最終要靠證據說話。”
她聽著,用力點了點頭。她來找我,就是想用法律程序找到答案。無論最終的結果是什么,無論這一路有多難。
我接觸過無數醫療糾紛的當事人,其中不乏借機訛詐者,但也有像小琳這樣的——他們不怕花錢,不怕輸,只怕心里留下一個永遠無法解答的謎團。
這個案子風險極大,我花了將近兩個小時給小琳分析。
第一,死因不明。小琳的父親是自動出院后在家去世,沒有尸檢報告,沒有明確死因,這在法律上是致命的弱點。因為鑒定程序可能啟動不了,更無從知曉死因。
第二,診斷矛盾。縣醫院說動脈瘤,市醫院對此有懷疑,但沒明確說。如果最后證明縣醫院診斷是對的,那他們過錯就非常小,直接點說,小琳會輸。
第三,成本很高。光是司法鑒定費就可能要一兩萬,加上差旅、律師費,前期投入不小。在很可能敗訴的情況下,這些錢都會打水漂。
我必須把案子掰開了、揉碎了講清楚,因為小琳的懷疑缺乏足夠的依據,更因為兩家醫院完全有動力互相扯皮,讓真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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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遇到醫院之間因為各種考量,把危重患者像燙手山芋一樣推來推去。
有位家屬找到我,堅稱醫院害死了他八十多歲的父親。我仔細翻閱病歷發現,那位老人身體基礎極差,之前跑了好幾家醫院,都因為風險太高,沒人敢收治。
最后是一位中醫院的主任,看著老人可憐,于心不忍才破例收下。盡管醫護人員盡力救治,老人還是去世了。
結果家屬反復研究病歷,找出了兩個在我看來近乎可笑的“過錯”,把醫院告上了法庭。
那一刻,我心里涌起深深的悲哀。我幾乎能想象到,那位出于善心收治老人的主任醫生,在接到傳票時,內心是何等的冰涼與后悔。
他會不會想,如果當初像其他醫院一樣選擇“獨善其身”,反而能避開這無妄之災?
這些念頭在我腦中一閃而過,但我沒有直接說出來。我不能用這種未經證實的猜測去加深小琳的怨恨。
我說得很慢,確保小琳能聽懂每一個字。她的反應很平靜,沒有激動,沒有質疑,只是認真地點頭,偶爾在本子上記錄一下。最后,她輕聲說:“康律師,我明白了。我再回去想想。”
我以為,像很多咨詢者一樣,她會被這高昂的成本和渺茫的希望勸退。
但一個月后,她又來了。同樣的問題,我又重復講解了一遍,她同樣安靜地聽完,然后離開。這次她考慮的時間更久,足足兩個月,她又聯系了我。
第三次,她坐在老位置上,臉上的猶豫和掙扎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下定決心的平靜。
我看著她的眼睛,那里面有一種近乎執拗的光。那不是貪婪,不是憤怒,而是被巨大的愧疚和疑問逼到絕境后,生出的孤注一擲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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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從一開始就很不順利。雖然縣醫院的律師讓我去起訴,我卻不敢這么做。
因為我陷入了法律程序上的“死胡同”。
小琳為了讓父親入土為安,將遺體火化,沒有申請做尸檢。所以,死因無法明確。
如果我去起訴,法院必須依據明確的死因才能開展審理。為此,法院會通過搖號在省內的鑒定機構中選定一家。
然而問題在于,我們省有個文件,不允許鑒定機構做“死因推定”。
這意味著,如果我們直接在省內的法院起訴,沒有鑒定機構會幫我們推斷出小琳父親的死因,我們就沒法舉證醫院有錯,法院會把案子駁回。
我不由得感嘆:“要是當時在醫院去世就好了。”
小琳和她的弟弟很堅定地反駁了我。即使案子打不贏也沒關系,他們仍然不后悔讓父親死在老家,因為這是他們和父親的愿望。
可程序就擺在那兒,不容更改。
那年我手里有個案子,老大爺剛出院一天就在家中去世。死亡涉及三家醫院,但三家醫院誰也不想配合尸檢工作。
最后還是家屬去衛生局好一頓投訴,幾家醫院才共同坐在了衛生局的調解室里,在領導的監督下,抽簽選擇了做尸檢的鑒定機構。
有了明確死因,后續的醫療糾紛走得很順暢,其中一家醫院承擔了主要責任,另外一家醫院承擔了輕微責任。
沒有家屬去衛生局的“鬧”,我都很難想象這個案子會怎么收場。
不是我想鬧,而是只有我和患者家屬單方面努力,并不會讓糾紛平息。
法律規定,醫患雙方對死因有異議,應當在患者死亡后的48小時內進行尸檢。具備尸體冷凍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天。因為尸檢的時間不能拖太久,否則結果會產生偏差。
我最近有個正在辦的案子,患者是周四去世的,家屬周五聯系到我。整個周末我不停地給醫院和鑒定機構打電話,要落實委托書和病歷的寄送、遺體運送、專家的時間,甚至要具體到遺體什么時間解凍,做完檢查的器官如何放回遺體……
僅尸檢這一件事,就需要我、患者家屬、醫院、衛生局、鑒定機構爭分奪秒地配合。
大多數人不知道,醫療糾紛的鑒定程序限制極多,像一道道狹窄的關口:要有明確的死因,要醫患雙方都認可提交給鑒定機構的所有材料(即“檢材”),缺了任何一方的配合,程序就會立刻卡死,寸步難行。
小琳父親的案子,連醫院出具的死因都沒有,我就算想說服法官都沒有依據,而縣法院更不會配合我們去選擇能做死因推定的鑒定機構。
去法院起訴看似簡單,其實在小琳看不見的某個程序節點上,案子突然就會走進死胡同。
我把這個案子原原本本地說給小琳聽。她沉默了,頭微微低著,兩只手的手指緊緊地絞在一起,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這沉默很重。我能想象到她內心的波濤洶涌。
我看著這個一直努力保持體面的女兒,知道她被傷到了。也就在那一刻,我意識到,常規的、體面的路徑,在這家醫院面前行不通了。
我做出了一個自己都很不喜歡的決定。我對她說:“現在,沒別的辦法了。你去衛生局吧。”
她愣住了,眼神里流露出困惑和一絲恐懼:“去……去鬧嗎?”
我真的也不想走這步。但我還是狠下心來說:“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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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琳只說了這一個字,聲音很輕,卻像砸在地上。
小琳的父親離世快半年了,雖然縣醫院的態度冷漠,但她從沒有想過去哭鬧。她只是在一遍遍確認,如何通過正規的法律途徑尋求答案。
我知道,她本質上是一個相信規則、遵循秩序的人。
而我告訴她的案例,卻赤裸裸地揭示了現實:有時候,遵循秩序行不通。你想規規矩矩走程序,程序卻可能被各種因素堵死。你想保留體面,體面卻可能讓你寸步難行。
我沒有催促她。我知道,她需要時間消化這個殘酷的“案例”,她需要找到一個能夠說服自己的支點。
之后,小琳真的行動了。
她在衛生局門口站了十分鐘才鼓足勇氣走進去。起初,她還試圖冷靜陳述,直到對方打官腔地讓她“回去等通知”。
小琳被徹底壓垮了。她積壓數月的痛苦、委屈和憤怒,像決堤的洪水,沖了出來。她在肅靜的辦公樓里失聲痛哭,近乎失控地吼出了所有疑問和不公。
那不是一場勝利,而是一場崩潰。
事后她對我說,那是她這輩子最難受、最不堪的經歷。她一遍遍問自己:“我到底在干什么?”
小琳那天鬧出的動靜不算小,領導大概以為又是來“漫天要價”的醫鬧。可當他們嚴肅地詢問小琳的具體訴求時,她的回答卻讓他們愣了一下。
小琳只希望醫院能按照正規程序,配合完成司法鑒定。至于鑒定結果如何,無論醫院有沒有錯,錯大錯小,她都接受。
我猜,衛生局的領導對縣醫院也頗有點無奈。
這個訴求,簡單、清晰,甚至有些“過分”講道理了。這讓見慣了扯皮和討價還價的衛生局工作人員,有些不適應。
小琳尋求的那個答案,看似近在咫尺,實則隔著重重的關卡。
所以,利用衛生局施壓,是我們在醫院不配合下的無奈之舉。但也是小琳這唯一一次的“失態”,勉強劈開了一條縫。
衛生局出面干預,醫院的態度終于有所松動,最終停滯快幾個月的程序,繼續往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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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從中斡旋了半個多月,終于說服了縣醫院,同意和我們“見面聊聊看”。
約好見面的那天,天空陰沉,細密的雪花紛紛揚揚地灑下來,遠近潔白一片。我開著車,心里卻遠不如窗外的景色平靜。我實在擔心醫院臨時變卦,或者又在固執地想把皮球踢出去。
小琳因為重要的工作出差去了外地,無法到場。她的弟弟——一個剛大學畢業,還在邊學車邊找工作的年輕人——和我一同前往。
路上,我接到了小琳的電話:“康律師,”她的聲音在電話里很清晰,帶著一種豁出去的堅決。
此刻的小琳已經很清楚自己的處境,她尋求的是一個真相,而對方卻在跟她玩一場冷冰冰的程序游戲。
“您放手去談。如果醫院還挑毛病,耍花樣,我不在乎再去衛生局‘鬧’一場。”末了,她又輕聲補充了一句:“雪天路滑,您開高速一定要小心。”
到了醫院,我預想中的“一場惡戰”并沒有出現。或許是衛生局提前做了工作,也或許是醫院自己不愿再橫生枝節。
衛生局的兩位老師親自在場坐鎮,聽取雙方意見。醫院的醫務科科長這次沒再提起訴市醫院的事,只是例行公事地詢問了我們申請鑒定的理由和依據。
前后不過二十分鐘,縣醫院便同意了在醫調委的框架下,繼續委托司法鑒定。過程順利得讓我有些意外。
回程的路上,雪花依舊飄飛。我第一時間在電話里向小琳報了平安,告訴她一切順利。電話那頭,她長長地、深深地舒了一口氣,那聲音里卸下了千斤重擔。
坐在副駕駛的小琳弟弟,卻顯得有些局促。他撓了撓頭,很不好意思地說:“康律師,真是給衛生局的領導們添麻煩了……人家幫了咱們這么大忙,我想……是不是該買點禮品去感謝一下?”
“你可千萬別!”我聽了一腦袋黑線,趕緊打斷這個危險的想法:“你這時候送禮品,是想讓他們接受調查嗎?”
看他一臉懵懂又誠懇的樣子,我嘆了口氣,給出個主意:“你要是實在想表達謝意,送一面錦旗最穩妥。”
后來我才知道,小琳仔細地定制了一面錦旗,讓弟弟恭恭敬敬地送了過去。她自己,卻沒好意思再露面。
她可能對那天在衛生局“鬧事”始終心懷愧疚,覺得給人家的工作帶來了困擾。
這一家人都是一樣的。他們經歷了不公,承受了悲痛,但在心底,始終保持著一種近乎執拗的樸實與善良。
沒過多久,我們抽簽選擇了外地的鑒定機構,明確了小琳父親的死因。案件被受理,我最擔心的程序走不下去的問題,也沒再出現。
堵在面前的高墻終于倒塌,然而墻后面等待著我們的,卻是更加出人意料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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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機構的聽證室,氣氛莊重而壓抑。我獨自坐在患方席上,小琳因為情緒不穩定,最終沒敢到場,全權委托了我。
醫患雙方陳述完畢,一切似乎都在朝著僵持的方向發展。就在這時,醫院醫務科的代表怯生生地開口:“鑒定專家,我們申請出示一份新的證據——一段患者在醫院搶救室期間的監控視頻。”
我的心猛地一跳。視頻?現在才交?
工作人員開始播放。屏幕上顯示著搶救室的景象,時間戳是小琳父親入院的那幾個小時。
我能看到穿著不同顏色洗手服的醫生——白色的、藍色的,一波接一波地進出那個區域。有護士小跑著傳遞物品,有醫生站在門口,在小琳父親床邊比劃、討論。
急診科主任指著屏幕解釋:“這是神外科的醫生在會診……這位是影像科的主任,我們請他緊急過來看的片子……我們當時高度懷疑是動脈瘤,但因為風險太高,我們醫院不具備處理條件,所以才反復催促他們盡快轉院。”
這就是小琳苦苦追尋的真相,現在卻以一種最直觀、也最諷刺的方式,被呈現了出來。
我心中的火“噌”地就冒了上來,幾乎要壓不住。我“啪”地一聲把筆拍在桌上,聲音在安靜的聽證室里格外刺耳。
“我很想知道,”我盯著醫院方的代表,盡量控制著音量,但每個字都帶著冰碴,“這段視頻,為什么現在才拿出來?!”
小琳一次次地找縣醫院溝通時、衛生局牽頭為雙方調解時、在醫調委談話時,縣醫院有無數次機會可以把視頻拿出來,好好跟小琳解釋。但是他們沒這么做。
“你們早干什么去了?!”我的質問讓醫務科的那位老師臉色難看。
如果縣醫院早點拿出視頻,讓小琳看到他們確實盡力了,讓小琳明白父親去縣醫院看病不是錯誤的選擇,這個官司或許根本就不會發生。
我想把視頻發給小琳,醫務科的老師卻下意識地想阻攔:“這是我們內部的資料……你不能拍!”
“不核對內容真實性,我怎么認可?”我毫不退讓。
專家也說,不經過質證的材料不能作為鑒定的依據。換句話說,如果我堅持不認可視頻,即使醫院有一百張嘴,也不能證明自己盡力了。如果我否認醫院診斷了動脈瘤,醫院也拿不出來證據。
這能怪誰,誰讓醫院不早點拿出來視頻,誰讓醫生不在病歷上寫清楚診斷。
但我知道,利用證據規則撒潑打滾得到的結果,那不是我和小琳想要的真相,也不是我做醫療糾紛的初衷。
醫院曾想利用程序逼退患者,但我們不能利用程序逼醫院掏不該掏的錢。
最終,我被允許拍攝了幾段關鍵畫面。我立刻發給了小琳,讓她確認視頻里的是不是她父親和弟弟。
很快,她回復:“是。”視頻的真實性被確認了。
專家們在觀看了視頻后,當場評論:“一個縣醫院,能通過這張片子在短時間內做出動脈瘤的判斷,說明診療水平是相當高的,也很負責。”
縣醫院的過錯,被精準地限定在了那紙潦草的病歷上——診斷正確、處置得當,唯獨沒寫病歷。
病歷上沒寫會診、沒寫診斷、沒寫治療措施……
專家指出了醫院在病歷管理上的不足,甚至還說醫院得感謝小琳一家為縣醫院證明了清白。
結論出來了:縣醫院有錯,但問題不大。
反而是我們都沒有懷疑過的市醫院,被專家發現了一些問題:小琳的父親轉院去市醫院后,如果及時開顱減壓,也許還能保住性命。只不過,腦梗死太嚴重,老人活著也是植物人。
市醫院當時也懷疑小琳的父親有動脈瘤,不過在后面打了一個問號,不敢完全確定。但這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了,因為市醫院的醫生當時陷入了兩難境地:小琳父親到醫院時,腦梗非常嚴重。不管有沒有動脈瘤,治療手段都已經很有限了。
另外,市醫院的流程也有缺失,少給了小琳一張告知書。市醫院應當告訴小琳還有開顱這個選項,即使開顱最好的結果是植物人。
我算了一下,就因為這張告知書,小琳應該得到10萬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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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結束后,我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小琳。我小心翼翼地組織著語言,告訴她,醫院診斷的動脈瘤是對的,不是故意往外推患者,是真的處理不了。醫院的過錯很小,主要就是病歷沒寫全。
我沒敢說市醫院的問題,怕她又想起訴市醫院,那可是必贏10萬的官司,只要起訴,就有錢拿。
電話那頭,小琳沉默了幾秒,但出乎意料的是,她的語氣里沒有憤怒,沒有不甘,反而有一種如釋重負的輕松。
“康律師,”她帶著哭腔,卻幾乎是在喃喃自語,“縣醫院責任很小……是不是就說明,不是我把父親送回老家,才害死他的?……是不是說明,我的決定……沒有錯得那么離譜?”
我明白,法律上的“過錯”大小,于她而言,是衡量自己內心“罪責”的一把尺子。
醫院的責任越小,她肩頭那份愧疚,就越輕。
鑒定結論隔了幾個月才出來:縣醫院診斷正確,轉院及時,但因“病歷書寫嚴重不規范,未能反映實際診療過程”,還有未控制患者血壓,存在輕微過錯,承擔10%的賠償責任。
由于死者相對年輕,這10%的責任,折算下來是十一萬六千元。
在醫調委的最終調解室里,我們和醫院方坐在了桌子的兩邊。我以為,面對這樣一個已經明確責任的數字,流程會很快。但我還是低估了一些東西。
縣醫院的律師,對著計算清單反復核對著每一項數字,最后抬起頭,帶著一種商務談判式的口吻說:“這個……市醫院的醫藥費是治療原發疾病的,不該我們擔吧?還有這項交通費,票據好像不太規范。你看,總金額能不能再稍微讓一點,十一萬三怎么樣?我也好跟領導匯報。”
為了三千塊錢,醫院試圖討價還價。
一直安靜地坐在我旁邊的小琳,身體開始微微發抖。她低著頭,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大顆大顆地砸在身前的桌面上,發出“啪嗒、啪嗒”的輕響。
然后,她猛地抬起頭,通紅的眼睛直視著對方,聲音因為極力克制而顫抖,清晰地傳遍了整個房間:“這是一條人命……不是菜市場!”
她幾乎是用盡了全身的力氣,一字一頓地說:“如果我爸還活著,這錢,我一分都不會要!但現在……這是他留下的最后一點東西了……這每一分錢,都代表著他……我一分都不想給你們讓!”
小琳哭訴最后成了嗚咽,整個調解室,瞬間鴉雀無聲。律師張了張嘴,最終什么也沒說出來,尷尬地移開了視線。
我和調解員去安慰小琳,給她倒水。這個過程持續了很久。最終,情緒的風暴過去,小琳疲憊地看著窗外,輕聲對我說:“康律師,算了。我還有我媽,還有我弟……我不想再耗下去了……就讓三千塊給他們吧。”
小琳現在唯一后悔的,只有沒能始終陪在父親身邊,同意父親回老家這一件事。為了終結這場漫長的煎熬,小琳選擇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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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了結,賠償款如期打到小琳的賬戶。扣除治病和維權的各種成本,她拿到手的所剩無幾。后來她告訴我,那晚她睡了半年來第一個安穩覺。
小琳來律所取最終的調解協議那天,陽光透過百葉窗,在地板上切出明暗的線條。我把裝訂好的協議遞給她,事情本該到此結束。
但我心里還壓著一件事——作為她的代理律師,我負有完整的告知義務。我知道這可能會打破她剛剛獲得的平靜,但我不能隱瞞。
我斟酌著開口,語氣盡可能平和:“小琳,案子雖然結了,但有件事,我必須讓你知情。”她抬起頭,眼神里帶著詢問。
我把市醫院的過錯和鑒定專家的分析,如實告訴了小琳。
我看著她的眼睛,把選擇權交回到她手上,盡管我內心極不情愿看到,因為一張格式文書上的疏忽,去起訴那家在小琳口中“真的很好”的市醫院。
我怕她陷入“悔不當初”的執念,小心翼翼地給她描繪了另一幅圖景:如果市醫院及時做手術,父親最好的結果是成為植物人。這對任何一個家庭,都是身心和經濟的雙重考驗,是一場看不到盡頭的消耗戰。
她幾乎是毫不猶豫地搖了搖頭,臉上沒有一絲一毫的掙扎或貪念,眼神清澈而堅定。
“康律師,我不會起訴市醫院的。”她的語氣平靜卻不容置疑。
小琳的想法很簡單,因為父親在市醫院ICU的十四天里,每天都有醫生特意出來給小琳講解治療進展,介紹用了什么新藥、指標有什么變化……還經常詢問小琳的意見和想法。
“我知道,他們是真的盡力了。我不能……也不忍心,因為一張紙沒給到位,就去否定他們之前所有的努力和付出。”她頓了頓,像是在回憶那些疲憊卻充滿尊重與溝通的日子,聲音更柔和了些:“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
小琳的眼里都是淚,但是卻努力地上揚著嘴角,扯出笑容。
這一刻,我看到的不是一個尋求賠償的當事人,而是一個在巨大悲痛后,依然能守住內心公平與善良的女兒。
她追尋真相,但絕不利用真相作為謀利的籌碼。她終于從“為什么是我”的怨恨中走出,真正地,與過去和解了。
送走小琳,我也能放心地給市醫院的法務打電話:“你們神經外科怎么缺張知情同意書?還好患者家屬不提異議,不然這死亡賠償金你們醫院是不是得掏點,輕微責任還得10萬呢……”
醫院的法務止不住向我道謝,我心里想的是你們真正要謝的是小琳。是她選擇了理解與感恩。
而我也慶幸,自己當初沒有選錯當事人。
我常常回想這個案子。醫術的盡頭是溝通,法律的終點是人心。小琳用一場不算成功的官司,贏回了她內心的安寧。她所要的,從來不是賠償,而是一個能讓她放下過去、繼續前行的答案。
而這個答案,本該由醫院早早地、親手交到她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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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療糾紛里,好像每個人心里都有說不出的苦——醫生有醫生的難處,患者有患者的不解,大家隔著一道專業的“高墻”,無法互相理解。
這種困境,到底是從哪兒來的?
小琳的要求很簡單——她只是想知道一個能讓自己心安的真相。她按照正規途徑一步步走:去咨詢、找調解、走法律程序……結果發現,自己走進了“死胡同”。
醫院卻為了保護自己:用過分簡略的病歷消解責任,用“去起訴吧”筑起維權的高墻。
這些做法,表面上看都在規則之內,實際卻把規則真正的意義給掏空了。將求真的過程,變成了一場不對等的消耗戰。
所以小琳的“鬧”,其實是一種無奈之下的“破壁”。正如陸勇當年給自己和病友代購仿制藥,既是觸犯了法律法規,也是為了治病求生。
當“講理”的成本高到讓人絕望,而“撕破臉”反而成了唯一能被聽見的方式時——被傷害的,不只是一個人的尊嚴,更是整個醫患之間最珍貴的信任。
我們常說,面對醫療就像面對法律——那堵專業的墻,真的讓人害怕。而能帶我們越過恐懼的,只有信任:既要相信醫生的仁心,也相信規則的溫度。
在這里,病歷特別關鍵。無論醫生還是患者,請一定確認診斷都清清楚楚寫在了病歷上。因為那不止是一張紙,那是一條生命來過、存在過的證明,也是我們通往真相,最重要的路。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編輯:老腰花
插畫:超人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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