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超圈炸了個大新聞:帶領海港30輪20勝6平4負、豪取66分奪冠的主帥穆斯卡特,居然沒進年度最佳教練候選名單!要知道他剛拿了9/10月最佳教練,按規矩本該自動入圍。這事兒看著蹊蹺,其實藏著好幾層底層邏輯,咱今天就掰開揉碎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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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戳破最直接的窗戶紙——規則卡得太死,沒有通融的余地。中超官方早把話說死了:“年度各獎項候選人,本賽季未受有關紀律處罰。”穆斯卡特剛好踩了這條紅線。今年4月上海德比戰平申花后,他在發布會吐槽裁判“尺度不統一”,結果被中足聯停賽1場罰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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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球迷要問:“憑啥拿冠軍還不能網開一面?”咱得明白,規則這東西最怕“開口子”。要是因為穆斯卡特奪冠就放寬標準,那以后教練們是不是都能找理由挑戰紀律處罰?去年CBA就開過警示教育大會,明確敢跟裁判叫板就重罰,這道理在足球圈也一樣。再說,評選規則早早就公示了,相當于提前畫了紅線,誰碰誰出局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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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背后是聯賽管理的核心邏輯:必須維護裁判權威。咱回頭看那場德比,馬寧出示7黃1紅,海港吃了5黃1紅,穆斯卡特的不滿能理解,但發布會公開質疑就是另一回事了。要知道,就算裁判真有失誤,也有正式申訴渠道,像湖南聯賽就有裁委會專門評議爭議判罰,錯了會罰裁判,但教練不能公開“開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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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說:“難道教練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關鍵看怎么說。要是都學穆斯卡特在發布會炮轟,球迷跟著起哄,聯賽秩序還咋維持?西甲最近也有案例,巴薩倆教練組成員抗議裁判直接被紅牌罰下,可見維護裁判權威是國際慣例。中超這么做,也是怕情緒蔓延引發更大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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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層的原因,是評選的“價值觀導向”——不只要贏球,還要“干凈地贏”。國家體育總局早就強調要拿“道德的金牌、風格的金牌”,最佳教練不止看成績,更得是行業榜樣。穆斯卡特奪冠功勞大,但違紀記錄讓他失去了榜樣資格。2017年上港主帥博阿斯就是先例,拿了好成績但因違紀照樣無緣候選,可見這規矩不是針對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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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得說句公道話,穆斯卡特的執教能力沒話說,能把海港帶成冠軍就是最好證明。但規則就是規則,哪怕再可惜,也得認。這事兒也給所有教練提了醒:有意見走正規渠道,公開質疑裁判的紅線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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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穆斯卡特落選不是成績不夠,而是輸在了“紀律分”上。這事兒也讓咱思考:聯賽該怎么平衡“言論自由”和“紀律約束”?或許可以像球迷建議的,設個專門的教練申訴通道,既讓不滿有地方說,也別壞了規矩。你們覺得這事兒冤不冤?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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