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的電動兩輪車,又雙叒叕來了。
關于這種兩輪電動車,很多人分不清概念,就胡亂科普。
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雖然都是用電的,都是兩輪的,外形上分不出區別,可,三者是不同的交通工具。
首先,電動自行車,也就是目前新國標針對的交通工具,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電機功率要小于400瓦,整車重量要小于等于63公斤,包含電池。
必須具備腳踏功能,同時也被歸類為非機動車,可以在非機動車道上走。
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又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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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國產的電動摩托車)
最高時速一個是小于等于50千米每小時,電摩托是大于50公里每小時。
整車重量也沒有要求,電池電壓沒有要求,腳踏功能也沒有要求,最后被劃分為機動車型。
上牌的時候,給你的是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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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作為非機動車,不需要駕駛證,登記上牌即可上路。必須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如果沒有非機動車道,必須靠右側行駛。
禁止載人,部分地區允許載12歲以下兒童,不過新國標一來,12歲的小孩子也不能載了。
且無需購買強險。
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必須擁有駕駛證,必須在機動車道行駛。
這次針對的,就是所謂的電動自行車。
這份文件的全稱是《關于嚴格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從12月1號開始,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也就是所謂的(GB 17761—2024)。
發布時間是2024年的12月31號,要求生產實施是2025年的9月1號,銷售實施是2025年的12月1號。
也就是說,這一項政策制定的時間點是2024年。
有哪些升級點呢?
第一,塑料件的總質量要小于等于整車質量的5.5%。
第二,關鍵部件比如作為電池盒必須采用高阻燃材料。
第三,擋泥板等升級為鋁鎂合金等不燃燒材料。
第四,耐高溫整車編碼和銘牌,火災后仍可識別身份,便于溯源調查。
第五,時速限制在小于等于25公里。
聽上去是不是挺美好的?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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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這個鬼樣子了。
你就騎吧,一騎一個不吱聲。
不要說騎了,根本就沒人購買好嗎?這玩意兒就是個工業垃圾,很多電動車的門店都關門了,生怕有關部門罰款。
那肯定有人說了:那我直接買一個電摩、電動輕便摩托車,不買這個電動自行車,不就解決問題了?
你想多了。
上面也說了: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都被歸類為摩托車,與喝油的摩托車,同一個物種。
我們國家對于摩托車這個交通工具,是特別特別不友好!
國內絕大部分城市,是禁摩的!
電動摩托車,用電的,也是被禁止的,也是被限制進入市區的,只能在郊區跑一跑。
那你只能選擇電動自行車了。
我理解不了這些專家們是怎么制定這個政策的?
限制速度,爬坡上不去,后車座都取消了,就意味著沒法帶人的同時,同樣沒辦法送貨。
那么外賣小哥該怎么辦?
跑腿之類的眾包平臺又該怎么辦?
還有送孩子上學的家長又該怎么辦?
昂?
不要覺得家里面有車的家長就可以豁免了,很多家庭有車,也會選擇騎電動自行車送娃上學。
理由很簡單:走非機動車道,不會堵車,停車也方便。
這次收拾電動自行車,邏輯跟收拾摩托車一樣。
想一想,為什么要禁摩?
第一,90年代那些飛車黨,真的是危害一方。
尤其是在廣東地區,當你在大街上走著,一個飛車黨騎過來,拽著你的包。巨大的動能牽著你,你肯定會下意識拽住。
這個時候,你大概率會被摔倒在地,頭顱觸地,大概率會有生命危險。
這樣的場景不是預想假想出來的,很多飛車黨搶包,造成人命官司,原因就在此。
第二,摩友們的車品不行。
喜歡炸街,擾民嚴重。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稅收不上來。
150cc及以下排量摩托車: 免征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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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50cc摩托車: 按不含稅車價的1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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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摩托車: 不屬于應稅車輛,免征購置稅。
總結下來就是:摩托車的稅率,明顯低于汽車,而且小排量的以及電動的摩托車,還免征購置稅,車船稅以及交強險也只是汽車的幾分之幾,一年下來,用車成本遠遠低于汽車。
至于說電動自行車的用車成本那更低了。
這次這樣搞,估計又是讓大家多多購買電動四輪的新能源汽車的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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