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擋路,我還不能按喇叭了?”司機因老人擋路,在5米外按了氣喇叭,72歲大爺受驚嚇倒地去世,家人索賠34萬,法院判了!
原創:朝律夕拾
司機張某因3位老人擋路,竟在距離老人5米處按氣喇叭,導致72歲老大爺受到驚嚇倒地,顱腦損傷引發腦出血死亡,家人要求賠償34萬。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看吧。(案例來源:裁判文書網)
01案例回顧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案發當天,72歲的老張和妻子在吃完早餐后,和老朋友李某在小區附近的路邊散步聊天。三人聊得正開心時,垃圾車司機張某完成了收垃圾的工作,準備離開,司機張某發現三人仍在車前聊天,便按了一聲氣喇叭,試圖提醒幾人讓路。沒想到氣喇叭的突然響起,把聊得熱火朝天的老張嚇得仰面倒地,無法站起。其妻子立刻撥打了120急救電話,老張被緊急送往醫院,然而,盡管經過搶救,老張最終因腦出血和呼吸循環衰竭去世。老張的妻子悲痛欲絕,要求垃圾車司機張某和當地“建設服務中心”共同賠償34萬元。原來,是當地建設服務中心雇傭了張某負責垃圾運輸工作,每日向他支付700元報酬,其他費用自理。經過警方調查后發現,垃圾車司機張某的車輛上安裝了電喇叭和氣喇叭,張某自稱因為電喇叭聲音太小,他特意加裝了氣喇叭用于提醒行人和車輛。然而,事發路段是禁止鳴笛的。進一步調查顯示,老張在事故發生前曾多次因心悸、胸悶就醫,并進行過冠狀動脈支架手術,近一年內還出現過兩次暈厥。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的核心爭議就是:司機張某的鳴笛行為,是否與老張的死亡具有因果關系?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通過司法鑒定,確定司機張某鳴笛的行為是老張倒地死亡的誘因。雖然老張本身患有疾病,但張某在禁鳴路段非法鳴笛,直接導致了老張的驚嚇和隨后的倒地,因此兩者之間具有因果關系。那么,司機張某與當地“建設服務中心”之間的法律關系為何?“建設服務中心”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經確定,司機張某與“建設服務中心”之間屬于承攬合同關系,建設服務中心選擇沒有專業垃圾車和道路運營經驗的司機從事垃圾清運工作,存在管理上的過失,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老張因自身疾病導致的身體狀況不佳是主要原因,張某的鳴笛行為只是誘因,因此老張應承擔主要責任。具體責任分配為:老張承擔80%,司機張某承擔15%,建設服務中心承擔5%。
03深刻教訓
此案在網上引發熱議,有網友替司機不平:“那以后開車的遇到站在馬路上聊天的該怎么辦?汽車的喇叭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也有網友稱:“氣喇叭這么大的聲音,距離5米肯定嚇一跳,15%責任太低了”。對于此案您怎么看?歡迎您留言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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