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負責人王先生曾向某銀行申請17萬余元信用卡貸款,后因妻子患病未能按時還款,2025年中被銀行訴至法院,要求償還本金17萬余元及利息56萬余元,合計70余萬元。走投無路之際,王先生經朋友介紹委托北京律師葛樹春及其團隊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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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葛樹春與法國電視臺記者夏翁及攝影師合影
庭審前,葛樹春律師指揮團隊律師精心準備了答辯狀、代理意見及相關證據。庭審現場,葛樹春律師又指揮團隊律師與銀行訴訟代理人展開長達兩小時的斡旋交涉,始終堅持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經多輪協商,銀行方面最終同意與王先生調解,王先生僅需返還17萬余元本金及1000元訴訟費,其余56萬余元利息獲全額減免,雙方以調解方式結案。
葛樹春律師表示,作為代理律師,在案件每個環節都應據理力爭,全力守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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