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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出事了!
遭前經紀人索賠逾千萬。
故事的發生是這樣的。
張柏芝前經紀人余毓興,2011年,在張柏芝剛離婚時,給了張柏芝4000萬港幣,用于支出她買房的尾款,條件是張柏芝跌和他簽下8年獨家經紀人合約,拍4部電影。
后來余毓興一直哭著喊著,說張柏芝老不聽話,六部電影,一部沒拍,打了水漂,2020年更是怒上法庭,追討至少1276萬賠償。
這官司,一打就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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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邊張柏芝說,她根本不熟余毓興,更沒簽過所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合約上的簽名根本就是偽造的。
12月8日香港法庭審理案件時,張柏芝情緒顯得十分激動,多次以強硬的語氣回答“不記得”。
關于合同問題,張柏芝多次強調,所有關于合同的事務都是由她的私人助手兼經理人周靜儀處理的。
在原告方律師對案件細節的反復盤問下,張柏芝終于按捺不住情緒,聲淚俱下地大聲喊道:“我兩天沒睡覺,對我很不公平,媒體給我很大壓力,所有東西都是假的。”
如果光看到這一幕,估計大家都覺得張柏芝是被欺負了,但問題是,張柏芝可不是第一次和經紀人鬧掰,此前兩任經紀人全部反目,可以說張柏芝這一路,跟誰都走不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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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出名的就是向太陳嵐的控訴,她說張柏芝是個讓人害怕的“兩面派”,表面溫順可愛,私下卻情緒多變、脾氣差勁。在沒有戲拍的時候,嘴巴像摸了蜜一樣,說向太向先生像自己的父母,結果一有戲,就遲到早退,從不顧及對手戲演員的感受。
鄭佩佩也在節目上說過張柏芝,說她表演是有天賦的,就是素質差!
真耶假耶,是耶非耶,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了,只是回頭看,話說張柏芝這半輩子,好像就沒和 “爭議” 真正解綁過,負面新聞隔三差五就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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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大的保護傘,是自己是好媽媽,曾經在電視節目上說:“生小孩之后,我兒子的,他們喜歡吃的菜,都是我自己煮的,大兒子喜歡中餐,二兒子喜歡西餐”。
然后主持人當場追問:“他們分別喜歡哪道菜?”
張柏芝頓時愣住了,要么假裝聽不到,要么王顧左右而言他,很明顯她其實從來沒給孩子做過菜,都是吹的。
說到底,張柏芝本來就是個小太妹,只不過是長得好看,有一張美到極致的臉。主打一個愛帥哥。
好聽點,就是敢愛敢恨。
說難聽點,就是急功近利。
我估計,以后張柏芝越來越難混了,一方面是歲數大了、人老珠黃,另一方面是沒什么文化,還滿眼利益、虛榮拜金,時間長了,總會被更多的人鄙視和厭棄的。
作為觀眾,也只好承認那個驚為天人的少女,早就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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