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2025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原副主任齊扎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齊扎拉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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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扎拉日前被公訴(資料圖)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齊扎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齊扎拉利用擔任迪慶州委常委、中甸縣委書記,迪慶州委副書記、中甸縣委書記,迪慶州委副書記、州長,迪慶州委書記,云南省委常委、迪慶州委書記,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拉薩市委書記,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十三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歷顯示,齊扎拉為藏族,1958年8月生,云南香格里拉人,198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齊扎拉早年長期在云南省工作,曾是云南省中甸縣尼西公社團委書記、青年干事,后擔任共青團云南省中甸縣委副書記、中甸縣委黨校校長、縣委宣傳部部長等職,1994年升至中甸縣委書記。2001年,齊扎拉獲任迪慶州州長,后擔任州委書記。2010年,齊扎拉升為省委常委后,跨省區履新,擔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還擔任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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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扎拉系今年被查的首個正部級“老虎”(資料圖)
2012年,齊扎拉被任命為拉薩市委書記,直至2016年底升任自治區政府黨組書記,后正式當選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2021年10月,齊扎拉卸任后赴全國人大任職,擔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3月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2025年1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齊扎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他是2025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審查調查的第2名中管干部,也是今年被查的首個正部級“老虎”。
2025年7月,齊扎拉被“雙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稱,經查,齊扎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撥付公款用于違規接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利;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毫無敬畏之心,與商人老板沆瀣一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融資借款、公司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齊扎拉曾長期和西藏自治區原黨委書記吳英杰搭班子主持自治區黨政事務,兩人同時于2021年10月卸任。2024年6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吳英杰被查。2025年7月16日,吳英杰因受賄3.43億余元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延伸閱讀
2025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王中和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王中和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中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王中和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委委員、組織部長、盟委副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赤峰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王中和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中和是退休4年后被查。公開簡歷顯示,王中和為漢族,1957年9月生,內蒙古林西人,198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9月參加工作,內蒙古黨校研究生學歷。
王中和從政履歷豐富,他1979年畢業于赤峰師范學校中文專業,先后在林西縣兩所中學任教,1991年調入林西縣委宣傳部工作,歷任縣委辦公室副主任、赤峰市委黨校中專部副主任、林西縣委宣傳部部長和林西縣委副書記等職務。1996年,王中和獲任林西縣委書記,此后曾擔任錫林郭勒盟秘書長、組織部部長和盟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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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王中和資料圖,其從政履歷豐富
2005年,王中和升任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隨后于2008年開始主政赤峰市擔任市長,并于2011年1月被任命為赤峰市委書記。兩年半后,王中和調任包頭市委書記,2016年轉崗進入自治區政協工作,于2017年1月開始擔任自治區政協副主席。2021年1月,王中和到齡退休,直至2025年2月被查。
王中和落馬后,近年來已有3名包頭市委原書記落馬。另2人分別是曾于2001年至2006年任市委書記、2018年落馬的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云,曾于2006年至2010年任市委書記、2017年落馬的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莫建成。
此外,王中和擔任包頭市委書記期間,曾和其短暫搭班子擔任市長的杜學軍已在自治區涉煤領域腐敗“倒查20年”專項行動中落馬。同期在包頭市和王中和共事的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蘇譽于2019年5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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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杜學軍資料圖,其已在自治區涉煤領域腐敗“倒查20年”專項行動中落馬
2025年7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王中和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經查,王中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無視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交易;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將手中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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