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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0日,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和國楓研究院主辦的第四屆“公司法青年談”論壇暨“與公司法同行”主題沙龍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以線下、線上相結合的方式圓滿舉辦。煒衡全國公司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煒衡北京總所高級合伙人趙繼明律師受邀出席并作主題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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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公司法青年談學術論壇以“商事法制創新與公司法司法解釋的完善”為主題,來自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吉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等高校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等機構的專家學者及宸章律師事務所、大成律師事務所、國楓律師事務所、環球律師事務所、煒衡律師事務所、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共三十余人參會。論壇圍繞“一般規定”“股東出資及與出資有關的責任”“公司治理”以及“上市公司的特別規定”四個單元展開,與會嘉賓依次發言,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公司法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的完善建言獻策。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教授梅夏英,中國商業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王涌,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講座教授李建偉,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政法論壇》副主編陳景善等來自學術界與律師界的多位知名專家學者分別致辭或作主旨演講。
煒衡全國公司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煒衡北京總所高級合伙人趙繼明律師在第一單元以《關聯交易“不發生效力條款”的隱憂》為題作主題發言,深入闡述了《新公司法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第三條第一款的制定意圖和可能引發的困境,指出該條款對善意相對人保護不足,損害交易安全,可能成為公司惡意違約的工具,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修改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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