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滕雪葉 通訊員 郝軍生)去年以來,廊坊法院立足社會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設,建立以“府院聯席會商、雙向溝通協調、訴前聯合化解、基層組織參與調解、監督考核”為主要內容的“五項機制”,法院與政府攜手,復議與訴訟銜接,全力化解行政爭議,取得實質性成效。一年來,一審行政案件受理量及上訴率均同比下降,被列為廊坊市重點改革項目,入選市級“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
創新聯動機制,筑牢源頭預防“新防線”。深化會商研討,凝聚府院共識。廊坊法院與政府部門建立會商機制,定期通報審判、復議化解情況,研判矛盾高發領域突出問題。連續4年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為行政執法提供指引。前置風險評估,源頭防控隱患,發揮專業優勢,積極參加重點事項會商。發揮司法功能,主動向行政機關發送司法建議,并跟蹤回訪、督促落實,促推執法規范,行政機關反饋、落實成效顯著。
強化協同銜接,暢通復議化解“主渠道”。設立專窗引流,優化復議服務供給,在部分基層法院訴服中心增設行政復議窗口,提供案前釋法、復議咨詢、訴調對接等一站式服務。強化程序銜接,打通訴復協同堵點。與復議機關建立溝通前置機制,及時反饋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升吸納行政爭議能力。加大調解力度,提升復議化解實效。與市司法局聯合印發《進一步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意見》,實現復議案件調解全覆蓋。
聚合多元力量,打造實質解紛“大平臺”。建立訴前化解機制,推動爭議前端解決。引導當事人訴前調解,同步向涉訴行政機關推送訴前化解通知書,由行政機關制定化解意見,共同為當事人答疑解惑。做實庭前化解工作,促進訴中高效結案。建立“審判團隊+基層干部+調解員”的化解團隊,通過單向溝通、雙向交流、敗訴風險提示等方式,推動行政機關主動糾錯、行政相對人自愿撤訴。推動負責人出庭應訴,壓實爭議化解責任。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范和督導辦法,始終保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制定出庭應訴庭審模板,把查明行政機關化解進度、詢問化解意見作為規定動作。
下一步,廊坊法院將持續深化“五項機制”,優化復議與訴訟銜接配合,以行政爭議化解新成效,服務和保障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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