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南京某知名大學教授王廣貪污案迎來再審決定。此前,王廣因涉嫌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但他始終堅持無罪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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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青律師視頻號截圖)
為該案申訴的李長青律師在社交平臺發布“喜報”,稱其2020年7月29日接受南京理工大學教授王廣的委托,代理其貪污罪的申訴,歷時近5年半,終于收到了江蘇高院再審決定書。
李長青說:“王老師蒙冤是不幸的,但是和其他伸冤的人被推諉敷衍塞責相比,王老師又是幸運的,我們遇到了一位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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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青律師視頻號截圖)
王廣早年畢業于南京某高校,2005年作為人才被引進回校,任職于化工學院。2010年,他被借調至學校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主持校辦企業股份制改制工作,并于次年出任改制后成立的公司的總經理。
2016年10月,王廣因涉嫌貪污罪被刑事拘留、逮捕。檢方指控其在2014年6月至10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指使會計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公司資金,貪污公款共計40余萬元,用于個人購買股權及侵吞退資款。
2018年1月,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王廣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王廣不服,提出上訴。2019年3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認定貪污金額為11萬余元,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同年4月,王廣刑滿釋放。
出獄后,王廣堅持申訴,持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直至今年12月10日,江蘇省高院經審查認為,其申訴符合重新審判的條件,決定指令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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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王廣教授、右為李長青律師)
針對此事,法度Law對話了該案的申訴律師、北京京谷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長青律師。
法度Law:您最初是如何接觸并決定為王廣教授辯護的?
李長青:2020年7月,王廣教授跟他的愛人一起來北京找到我。聽完他們講述的情況,后來我也看了相關的案卷,我判斷這個案子不存在所謂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問題。
該案發生的背景是南京某知名大學辦的一個校辦工廠(以下簡稱“某公司”),王廣教授和其他幾位老師持有某公司部分股份。該公司是給汽車生產配件的,但是2014年配件遇到了國標的調整,他們之前生產的配件全部不符合要求,導致訂單全沒了。所有個人股東都要求退股,但是公司章程上并沒有退股相關規定,最后在學校的決定下,以公賬之外的錢支付了這筆費用。其中幾位股東是全額退股,但是王廣教授所持股本80多萬,僅退了20多萬。之后工商變更,因為公司沒人管理,也就擱置了。結果后來反貪局調查時發現了其中的差額,王廣教授因此被指控貪污,但實際上這只是會計處理問題和工商變更問題。
法度Law:王廣教授堅持申訴6年,您作為一路見證和參與的律師,如何看待他的堅持?
李長青:申訴六年期間,王廣教授本人的堅持是一個不可替代的因素。這6年多,王廣教授付出了非常非常多,特別是疫情時期,他居然能夠進到北京來訪,是個了不起的人物。還有很多人關注到的王廣教授馬拉松扮演包公的事情,付出了很多艱辛。
法度Law:申訴期間你們主要進行了哪些關鍵性的努力,有沒有遇到困難?
李長青:申訴期間,我和王廣教授多次到南京中院、江蘇高院匯報冤情,還找了專門機構鑒定情況。
遇到的困難就是時間太長,雖然每一次去江蘇高院,我都感覺到有信心,但是這個時間太長了。申訴近六年,你說人生能有多少個六年啊。王老師今年或者明年要面臨退休,你說這個案子不翻的話,他怎么退休嘛?他什么都沒有了。
法度Law:您曾提到“遇到一位好法官”,可以分享一下這背后的故事嗎?
李長青:我們遇到的這位法官是審監庭的一位法官,我之所以說他是一個好法官呢,是因為每一次和他見面談案件的時候,我感覺到他對這個案件的把握非常深入,甚至在某些細節上勝過了律師。可以看出法官在這個案件上下了功夫,他應該是把案卷看了很多很多遍,所以我認為這樣的法官就是好法官。
法度Law:您認為本案最終能夠啟動再審,最關鍵的因素是什么?
李長青:我認為最關鍵的因素還是案件本身,它是無罪的呀!有罪的案件根本就不可能再審,所以說案件本身的基礎事實是最重要的,當然我剛才說的遇到好的法官,這也是重要的,還有這個當事人自身的堅持,這也是重要的。當然不是自夸的話,遇到一個好律師也是重要的。
法度Law:對于即將到來的再審,您和王廣教授有何期待?辯護工作的重點會放在哪里?
李長青:我和王廣教授期待盡快平反,讓他回歸到正常的生活當中去。辯護的重點會放在事實和證據層面,實際上二審法院認定的這11.475萬并沒有進入王廣的賬戶,他都沒有占有這筆錢,他怎么算貪污呢?那筆錢是實際上是流入了其他幾個退股人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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