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香港特區(qū)高等法院內,當法官莊嚴宣讀裁決結果的那一刻,整個香港乃至全國人民都盼來了正義的宣判。
![]()
反中亂港首惡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串謀發(fā)布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
這個盤踞香港數十年、策劃多起亂港事件、甘當外國勢力馬前卒的"禍港四人幫"核心人物,終于為自己的累累罪行付出了代價。
從“占中”事件的幕后金主,到“修例風波”的動亂推手,再到公然叫囂“為美國而戰(zhàn)”,黎智英的每一步都踩在法律的紅線和民族的底線之上。
![]()
罪證確鑿無可辯駁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黎智英這起涉國安案件的審理,前后歷時近兩年,過程嚴謹細致,證據鏈完整到讓其無從抵賴。
早在2023年12月18日,案件就已正式開審,控方團隊歷經半年多時間,于2024年6月11日完成全部舉證。
![]()
當年7月25日,法庭就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這意味著現有證據已足夠支撐對黎智英的指控。
從2024年11月20日開始,黎智英本人站上被告席作供,直到2025年3月才結束,而各方的結案陳詞則在2025年8月18日至28日期間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涉案的不僅是黎智英個人,還包括他一手創(chuàng)辦的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
其中4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項串謀發(fā)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而黎智英因情節(jié)更為嚴重,還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這也印證了黎智英長期以來是利用自己掌控的媒體帝國,系統性地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
從“商界精英”到“亂港首惡”
可能有年輕人對黎智英的發(fā)家史和亂港史不太了解,總覺得他是個“有故事的商人”,但事實上他從發(fā)家之初就帶著投機基因,后來更是徹底淪為外部勢力的“走狗”。
![]()
1948年出生的黎智英原籍廣東順德,12歲時偷渡到香港,靠做童工謀生,后來憑借炒股和創(chuàng)辦“佐丹奴”服裝公司發(fā)家。
1990年賣掉“佐丹奴”股份后,創(chuàng)辦壹傳媒集團推出《壹周刊》《蘋果日報》等刊物。
原本有著光鮮履歷的他,卻從2003年開始走上歪路,頻繁以壹傳媒高層身份向美國政界捐款,8年時間捐款超過20次。
![]()
2008年就曾3次捐款給共和黨候選人麥凱恩,早早為自己勾連外國勢力埋下伏筆。
2014年的“占中”事件,更是讓黎智英的亂港面目暴露無遺,當時他不僅是“占中”發(fā)起人的大金主,還提前在股市部署空單。
等到“占中”行動啟動后,股市波動,他從中牟利,同時每天向示威者提供大量餐食,資助他們持續(xù)破壞社會秩序。
![]()
更讓人憤怒的是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更是無所不用其極。
當年7月初他專門跑到美國,密會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以及多位共和黨參議員,乞求美國對香港和中國實施制裁。
之后還在《紐約時報》上發(fā)表反中言論,甚至在美國一個會議上公然叫囂“香港是在為美國而戰(zhàn)”,這番漢奸言論連他的老家廣東順德黎氏宗族都看不下去,于2019年8月將其除出族譜。
![]()
除此之外他還操控《蘋果日報》等媒體,大肆散播“港獨”“黑暴”“攬炒”言論,煽動民眾對立,美化暴力行為。
更有爆料稱“修例風波”期間,一名女示威者眼部受傷,黎智英立即安排人找到該女子,提出以3000萬港幣為條件,讓她咬定是被警察布袋彈打傷,以此抹黑警方形象。
而根據此前曝光的郵件記錄,2012年至2014年期間,黎智英共向9個反對派組織及14名人士提供了4080萬元“政治黑金”,為亂港活動提供資金支持。
![]()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黎智英第一次被定罪,早在2022年10月,他就因兩項欺詐罪名成立,被香港特區(qū)區(qū)域法院判處監(jiān)禁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同時8年內不得擔任公司管理層職務。
而在此之前他還因多起非法集結案被判刑,累計刑期已超過兩年,早已是一名服刑犯,此次三項國安罪名成立,更是讓他的罪惡生涯徹底畫上句號。
美國政客頻頻作妖,妄圖阻撓司法公正
黎智英之所以敢如此囂張,背后離不開外部勢力的撐腰。
![]()
就在案件宣判前11天,也就是12月4日,外交部駐港公署就專門發(fā)文,正告美國政客立即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
指出黎智英猖狂從事分裂活動,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wěn)定和國家安全,而美國政客卻妄圖操弄個案搞亂香港,干涉中國內政。
事實上多年來美國等西方國家一直將黎智英視為“棋子”,不斷為其站臺造勢。
![]()
2022年10月黎智英因欺詐罪被判刑后,美國政府就發(fā)表聲明,對香港法院的裁決說三道四,抹黑香港國安法。
而在此次案件審理期間,更是有不少美國政客跳出來,打著“人權”“自由”的幌子,攻擊香港法治和司法公正,試圖給香港特區(qū)政府和司法機構施壓。
對此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fā)言人在12月15日的談話中明確指出,少數西方國家政客及反華媒體的這些行為,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
![]()
值得警惕的是黎智英案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外部勢力“以港遏華”圖謀的集中體現,長期以來這些勢力不斷扶持反中亂港分子,妄圖破壞香港的繁榮穩(wěn)定,進而牽制中國的發(fā)展。
但他們顯然打錯了算盤,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早已扭轉亂局,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穩(wěn)定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任何外部勢力的干預,都無法改變正義的裁決。
![]()
黎智英的定罪,不僅是對他個人的懲罰,更是對所有反中亂港分子的嚴正警告:任何企圖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同時這也再次證明,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你有多大的勢力、背后有誰撐腰,只要觸犯法律,就必須付出代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