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這么久,沒想到這筆錢還能要回來,感謝你們的付出!”近日,河南省洛陽市嵩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收到一面申請人送來的錦旗。
一起長達29年的陳年骨頭案,一筆跨越世紀的貨款,被執行人姓名多次變更、下落不明,但執行干警始終沒有放棄兌現,這份生效判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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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1996年,經判決,被告李某需給付原告洛陽市某塑化廠貨款31160.55元。判決生效后,李某未能履行。1997年1月,原告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執行過程中,雙方達成和解,后被告未實際履行,案件陷入停滯,成為一筆塵封的“舊賬”。
執行過程
近年來,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干警敏銳地捕捉到關鍵信息,被執行人李某的姓名、戶籍可能已發生變更。執行干警立即行動,前往其原戶籍地調查,查詢結果顯示李某原戶口已注銷,戶籍已遷往山西省,實地走訪后亦無所獲。
2025年12月9日,執行攻堅青年黨員先鋒隊兩名執行干警決定遠赴山西省某地,跨省尋找被執行人。困難比預想的更大,到達目的地后,經戶籍所在地反饋,李某的戶口為“空掛戶”,戶籍信息上無其他家庭成員,居住地也無從查證。這意味著,此人“人間蒸發”。
“決不能白跑一趟!”執行干警下定決心,轉變思路,依靠當地相關部門協助,展開更為細致的摸排。經過三天的走訪打聽,在多部門的共同配合下,終于聯系到被執行人家屬。電話中,執行干警并未簡單粗暴地施壓,而是從法、理、情多角度出發,耐心地向其家人釋明:這是一份生效多年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法律的權威必須維護;同時,干警也懇切地讓對方回顧了當年合作的情誼——那不僅是生意上的往來,更是一份彼此的信任與承諾。如今時隔多年,主動履行既是尊重法律、兌現諾言,也是對過往情誼的一份交待,這才是真正化解糾紛、了卻心事的最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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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經執行干警多次堅持不懈的協調,申請人放棄部分款項,被執行人的家人主動代為履行了剩余案款。至此,這起近30年的“骨頭案”終于圓滿畫上句號。(王冰倩)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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