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AI快訊,據最高檢消息,日前,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劉海芳(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海芳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海芳在擔任曲靖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以及正廳級領導干部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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