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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南市區排水防澇設施完善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福文路施工出行提示
廣大交通參與者:
大理市南市區排水防澇設施完善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擬實施的福文路(幸福路至人民南路段)雨水管道工程,旨在解決沿線地區排水不暢的問題,促進民生改善,助力構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計劃2025年12月20日進行福文路雨水管道施工,施工期間將分段封閉占用福文路(幸福路至人民南路段)半幅道路。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交通安全和出行順暢,現將相關通行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施工時間
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2月10日
二、施工方式及具體時間
根據項目基本情況和施工安排,施工需要占用福文路(幸福路至人民南路)方向左側半幅車道,保留右側道路通行。(后附詳圖)
時間: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2月10日
三、注意事項
1.途經施工區域的廣大交通參與者請遵守交通規則,按照現場指揮人員和指示牌減速慢行。
2.施工區域周邊道路可能會出現交通擁堵,請保持耐心,依次通行。
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大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西南交建(云南)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福文路施工交通引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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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文路施工區域衛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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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文艷 陳琳玲
值周:張輝 黑浩川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對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重點排污單位還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
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環境容量、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以及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等因素,商同級有關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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