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最后一個月,金融監管部門公布的一紙罰單使興業銀行再次成為市場焦點,因“外包機構管理不到位、企業劃型不準確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720萬元,同時長期深耕零售信貸業務的中層高管被警告并罰款6萬元。
盡管興業銀行回應稱“相關處罰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但本次處罰與今年5月“存款千萬換實習”風波暴露的外包機構管理問題有相關性,同時也可能體現了金融監管向中臺管理崗延伸的趨勢。
再涉外包違規
12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興業銀行因“外包機構管理不到位、企業劃型不準確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720萬元;責任人員張浩被給予警告并罰款6萬元。
![]()
對此,興業銀行表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于2024年對興業銀行開展了相關檢查,并于近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針對監管意見,興業銀行高度重視、立查立改,相關處罰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時堅持“標本兼治”“舉一反三”,不斷完善數據管理體系,持續強化合規管理,優化長效機制,夯實經營管理發展基礎。
“外包機構管理不到位”通常是指金融機構在將部分業務委托給外部合作機構(即外包機構)時,未履行足夠的監督、管控義務,比如未對機構資質、服務質量、風險防控等進行有效管理,導致外包業務存在合規或風險隱患。出現此類違規行為,也表明興業銀行未能履行監督、管控的義務。
這已是興業銀行近年來第二次因外包違規被罰。2024年4月,興業銀行信用卡中心就曾因“對外包催收機構管理不嚴”,被罰40萬元。
而2025年5月引發輿論的“存款千萬換實習”事件,更是將興業銀行對外包合作方的管理不當問題暴露出來。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爆料稱,興業銀行私人銀行推出一項實習計劃,可以為客戶子女提供知名企業實習機會,條件是“非私行客戶新增資金1000萬元以上,存量私行客戶新增資金500萬元以上”,并且要求實習期內資金不得轉移。
5月27日,興業銀行就“新存千萬元可推名企實習”的爭議回應稱,該項目是該行私人銀行部面向高凈值客戶提供的增值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執行。鑒于該項目引起爭議,經審慎評估,興業銀行已暫停該項目。
不到兩年時間,從信用卡催收到私人銀行攬儲,再到總行層面治理,外包管理漏洞貫穿興業銀行的多個業務條線。根據監管要求,銀行需建立覆蓋董(理)事會、高管層、信息科技外包風險主管部門、信息科技外包執行團隊的信息科技外包及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明確相應層級的職責。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隨著銀行業加速數字化轉型,大量技術開發、客戶服務、風控模型等職能通過外包方式交由第三方承擔。然而,部分機構在降低運營成本的同時,未能同步建立對外包方的有效監督機制,導致操作風險、數據安全風險甚至聲譽風險向母體傳導。監管指出的問題表明,興業銀行在對外包合作方的準入、持續監控及責任邊界劃分上存在系統性疏漏。
本次興業銀行另一項違規行為“企業劃型不準確”,是指金融機構在對合作或服務的企業進行規模(如大中小微企業)分類時,未按照相關標準(如營收、員工數、資產等指標)準確判定企業類型,可能影響政策適配、資源分配或風險評估的合理性。
例如《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金融業企業按照一個完整會計年度中四個季度末法人并表口徑的資產總額平均值作為劃型指標,劃分為大、中、小、微四個規模類型。另有《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針對非金融企業做劃型。
據《經濟觀察報》分析,企業劃型直接關系到普惠金融統計、信貸資源配置及宏觀審慎評估結果。若銀行在客戶分類中出現偏差,不僅影響政策執行效果,還可能造成監管套利或資源錯配。此類問題表面看屬技術性差錯,實則反映基礎數據治理體系的缺失,也暴露部分機構在業務擴張過程中對底層合規細節的忽視。
“企業劃型不準確”對于正大力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提速增效”的興業銀行而言,此類違規行為暴露的不僅是技術能力不足,更是基礎數據治理體系的問題。公開信息顯示,截至2025年9月末,興業銀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超5900億元,較年初增長超380億元。
《經濟觀察報》認為,類似“外包管理不到位”“企業劃型不準確”等看似操作層面的疏漏,正成為當前監管的重點靶向。這表明,金融監管的關注點已從重大違規事件轉向日常運營中的制度性缺陷。
中臺追責與監管趨勢
本次罰單中的責任人員張浩,其身份也至關重要。據興業銀行官方信息及媒體報道,張浩時任職位應是興業銀行總行零售信貸部副總經理。
“興業銀行培訓中心”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信息顯示,2023年8月,興業銀行總行零售信貸部組織開展了“2023年分行零售信貸業務高級研修班”,張浩作為總行零售信貸部副總經理參加。2025年4月,張浩再次以總行零售信貸部副總經理的身份出席 “零售信貸部:2025年分行零售信貸部負責人研修班”。
![]()
鑒于興業銀行在回應中表示本次兩項違規行為發生在2024年,在這兩個時間節點之間,張浩的職位應是興業銀行總行零售信貸部副總經理。這也表明,720萬元罰單所涉的外包管理與企業劃型問題,直接源于零售信貸業務板塊。
據《21世紀經濟報道》,2022年3月,興業銀行董事長呂家進在該行2021年度業績說明會上透露,該行將推進組織變革,實施科技、零售、企金三大條線改革。興業銀行將零售客群重點分為財富管理、消費信貸、經營信貸、長尾客群。
此番調整過后,興業銀行的零售板塊由零售平臺部、財富管理部、零售信貸部、私人銀行部、信用卡中心“五部”組成,其中零售平臺部是基礎,其余四個部門是重點業務線。而零售信貸部是深化零售信貸業務的集約化經營,增強消費信貸、經營類信貸業務的創新發展。(說明:在2024年的組織架構調整中,新增“養老金融部”加入“零售平臺部/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調整為“零售金融部/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養老金融部”)
興業銀行高管在業績說明會上表示,通過這一次的零售架構調整,興業銀行試圖改變零售“存貸匯投”四項基本業務不夠均衡的格局,促進零售業務全面增長,持續提升零售營收占比,讓零售切實成為發展的“壓艙石”。
不過,近年來興業銀行零售業務的發展仍落后于對公業務和同業業務。財報顯示,2022年至2024年,興業銀行的個人貸款余額分別為19739.07億元、19763.72億元、19911億元,2023年、2024年的同比增速僅為0.12%、0.75%。
截至2025年上半年,興業銀行的個人貸款余額為19631.58億元,較上年末減少1.4%,且整體規模已小于2022年;個人貸款平均收益率為4.3%,同比下降91bps;個人貸款的利息收入為418.27億元,同比減少16.76%;個人貸款不良貸款率為1.22%,較上年末下降0.13個百分點,但仍高于1.08%的整體不良貸款率。
![]()
此外,截至2025年上半年,興業銀行的零售金融資產余額(銀行口徑)為35216.44億元,較年初增長6.91%。其中,零售財富金融資產余額占比為51.26%,較2024年末52.4%的占比出現一定下滑。但上半年零售財富中間業務收入為27.43億元,同比增長13.45%。
通常來說,零售業務可能會依賴大量外包合作,從電銷、大堂服務到催收、客戶運營等,同時其服務對象也包含海量小微企業。因此,張浩作為興業銀行總行零售信貸部副總經理被追責,說明問題已非基層操作失誤,而是中臺管理的失職。
對張浩等中層高管的直接處罰,可能體現了監管“雙罰制”與“穿透式問責”。過去,罰單多集中于支行行長、客戶經理等一線人員。如今,監管問責已從前端業務崗延伸至中臺管理崗,正精準延伸至業務條線負責人,也意味著監管力度升級。
10月30日,畢馬威發布的《金融業監管2025年二、三季度數據處罰分析及洞察建議》顯示,2025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監管部門向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共開出罰單735張(其中二季度279張,三季度456張),處罰金額7.96億元(其中二季度1.60億元,三季度6.36億元)。
2025年三季度,金融機構罰單金額環比激增近三倍,處罰對象覆蓋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保險等全類型機構。處罰依據也從傳統信貸違規擴展至數據治理、外包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新興領域。
截至2025年12月5日,據同道財經不完全統計,今年興業銀行已攬收罰款合計4121.43萬元。其中,興業銀行攬收的百萬級罰款數量為10張,在全行業中僅次于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排第二。從興業銀行的罰單清單來看,從貸款“三查”不到位到外包機構管理不到位,從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到違規辦理收匯結匯,從票據業務管理不盡職到投資業務管理不盡職,其問題遍布多地分行,共有數十名責任人被警告或罰款,顯示出監管部門“一案雙查”的決心。
結語
合規已從“成本項”轉變為“核心競爭力”,在監管日趨嚴格的背景下,合規管理能力將直接決定銀行的生存空間。此外,數字化轉型不能以犧牲風控為代價,銀行在推進業務線上化、外包化的同時,必須確保對關鍵風險點的有效控制。
高管不是免責者,而是第一責任人。對整個銀行業來說,中臺高管問責常態化可能推動行業形成“合規為首”的經營文化,促使銀行從治理結構、內控機制、考核體系等根源上解決合規問題。(圖源:興業銀行官網、半年報及官微等)
風險提示:本文內容基于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