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
北流市人民政府發布通告
新增北流市塘岸鎮、新圩鎮和大里鎮
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具體內容如下
北流市人民政府關于
新增塘岸新圩大里三鎮為禁止燃放
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改善空氣質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眾健康,根據《玉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決定新增北流市塘岸鎮、新圩鎮和大里鎮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規定,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玉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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