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圖卷失蹤事件持續發酵,讓無數對文博機構抱有敬畏之心的人倍感寒心。很難想象,作為承載文明傳承使命的殿堂,竟會讓捐贈者后人為了一睹祖上捐獻的文物,耗費十年光陰在法庭上拉鋸。
更令人憤慨的是,這場耗時十年的勝訴,換來的不是文物安然無恙的慰藉,而是五件文物不翼而飛的晴天霹靂。其中,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的離奇流向,更是將這場丑聞推向了高潮,也讓公眾看清了某些機構在“程序合規”外衣下的權力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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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清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必須從一位傳奇收藏家說起——龐萊臣。這位晚清民國時期的收藏巨擘,被馬未都盛贊為“有眼力、藏珍富”的高人,其“虛齋舊藏”在文博界素來是品質與稀缺性的代名詞。
1959年,龐萊臣之孫龐增和懷揣著對國家文博事業的赤誠,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了137件(套)“虛齋舊藏”古畫,其中就包括那幅后來引發軒然大波的仇英《江南春》圖卷。這份捐贈不僅是家族情懷的延續,更是對公共文化事業的無私奉獻,南京博物院當時出具的捐贈收據與清冊,本應是這份信任的永久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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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的崩塌始于十年前。龐家后人只想走進南博庫房,看看祖輩捐獻的文物是否安好,這一合情合理的訴求,卻遭到了南京博物院的強硬拒絕。一場圍繞“探視權”的官司就此展開,一打就是十年。在這漫長的十年里,龐家后人耗費了大量的時間與精力,而作為公立文博機構的南京博物院,非但沒有展現出應有的開放與擔當,反而動用資源層層阻撓。直到官司最終勝訴,龐家后人才得以踏入庫房,卻發現137件捐贈文物中,有5件已不見蹤影,《江南春》赫然在列。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消失的《江南春》并未就此湮沒。2025年北京某拍賣會春拍場上,這幅古畫意外現身,起拍價高達8800萬元。一邊是南博口中“已處置”的文物,一邊是拍賣會上身價千萬的拍品,巨大的反差讓龐家后人氣憤難平,也讓公眾對文物的流向產生了強烈質疑。
隨著人民日報等權威媒體介入報道,更多令人瞠目結舌的細節被逐步揭開。一份江蘇省文物總店的銷售發票顯示,這幅《江南春》早在2001年4月16日就被一位“不知名顧客”以6800元的低價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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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元與8800萬元,兩個懸殊的數字背后,藏著南博自圓其說的“邏輯閉環”——專家鑒定為“偽作”。南博出示的鑒定記錄顯示,1961年原文化部組織的專家組(張珩、韓慎先、謝稚柳)與1964年的地方專家組(王敦化、徐沄秋、許莘農)均認定《江南春》為偽作,鑒定意見甚至寫道:“偽做得很好,原龐家是當真的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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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偽作”的定性下,南博將其從藏品序列中剔除,隨后以“劃撥、調劑”的名義進行處置,全程未通知龐家任何后人。這種操作看似有程序支撐,卻完全背離了捐贈的初衷與基本的人文尊重。
文博領域的鑒定本就帶有主觀判斷的屬性,所謂“偽作”從來不是絕對的定論。馬未都等業內名家早已指出,即便是所謂“偽作”,也可能具備極高的藝術價值與歷史價值。更何況,龐萊臣作為頂級收藏家,其藏品的鑒賞眼光早已得到業界公認,南博僅憑兩次鑒定就否定藏品價值,甚至暗諷龐家“看走眼”,不僅是對捐贈者的侮辱,更是對文博收藏史的輕率漠視。
更荒誕的是,若真是毫無價值的“偽作”,為何能在拍賣會上標出8800萬元的天價?拍賣方藝蘭齋聲稱畫作源自“龐家某女”,卻被龐家后人明確否認“無此人”,這背后的利益鏈條已然呼之欲出。
令人遺憾的是,調查推進到關鍵節點便陷入停滯。當年以6800元買走畫作的“隱身人”身份成謎,藝蘭齋獲取畫作的渠道更是諱莫如深。面對公眾質疑,南博的回應始終圍繞“程序合規”展開,試圖用《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等制度條文為自己辯護。這種“有程序,無正義”的姿態,讓人不禁聯想到一種更隱蔽的權力作惡——制度性掠奪。在制度的夾縫中,某些人將公共資源異化為私利工具,當公眾追問文物去向時,他們便搬出“程序”當擋箭牌;當需要為自身行為辯護時,又請來律師詮釋“法無禁止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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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代理律師張涵的觀點頗具代表性,他認為“藏品所有權自交付時已轉移至國家,捐贈人無返還權利”。這番言論看似符合法律文本,卻完全割裂了法律與道德、權利與義務的內在聯系。“法無禁止則自由”的原則,在普通民眾生活中鮮少被如此“精準”運用,卻在文物失蹤案中成為保護機構與隱性購買者的“利器”,這種雙重標準本身就充滿了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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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深思的是,網上流傳的信息顯示,南京博物院歷史上曾有兩任館長自殺,其中1984年自殺的院長姚遷,生前就因頻繁催促借走文物的老同志歸還藏品而屢遭冷遇、飽受排擠。盡管姚遷的冤案后來得以平反,但這一歷史細節足以暗示,南博的文物管理亂象或許由來已久。
如今,官方已成立專班開展調查,但進展之緩慢讓公眾難以信服。事實上,調查的關鍵節點清晰可循:當年誰頻繁借走文物?《江南春》處置的具體經手人是誰?藝蘭齋的畫作來源究竟是什么?以當下的調查技術,厘清這些線索本非難事,遲遲沒有結果的背后,或許藏著難以觸碰的權力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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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全民憤慨,不僅在于文物的流失,更在于它戳中了公眾對公平正義的焦慮。龐家后人要見捐贈文物一面,需打十年官司;而某些人卻能輕易將館藏文物低價轉手,再高價叫賣。這種鮮明對比,讓法律的公信力備受質疑。
更讓人痛心的是,這起事件發生在南京——一座被無數人賦予深厚情感的城市。提及南京的“傷”,很多人會想到彭宇案,那場被認為“讓中國道德倒退30年”的判決,以“程序正義”的名義,摧毀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基礎,讓“扶不扶”成為全民糾結的道德困境。
如今,南博事件正一步步走向彭宇案的老路。機構拿著看似合規的鑒定報告與制度條文,擺出一副“依法辦事”的正義姿態;律師用冰冷的法律條文,將捐贈者的合理訴求擋在門外。但他們忘了,法律與程序的終極目的是維護正義,而非成為權力的遮羞布。當程序正義與公眾的樸素正義相悖,當制度成為少數人牟利的工具,受損的不僅是一個家族的信任,更是整個社會對公共機構的敬畏之心。
文物是文明的載體,文博機構是文明的守護者。南京博物院的職責本應是守護好每一件文物,善待每一份捐贈信任,而非讓捐贈者寒心、讓公眾失望。希望這場調查能真正觸及核心,查清《江南春》的完整流向,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給龐家后人一個交代,也給公眾一個信服的答案。否則,當公共機構的公信力被徹底消耗,最終崩塌的將是整個社會的信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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