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年初的上海,一場審判牽動全國人心。
受審者是侵華日軍最高司令官岡村寧次,這個主導 “三光” 政策、策劃多次 “大掃蕩”,僅 1942 年就造成華北 270 萬平民喪生的甲級戰犯,本該為累累罪行付出代價。但最終法庭宣判的 “無罪” 二字,讓舉國嘩然。
而在這場審判中,站出來為岡村寧次作無罪辯護的,竟有三位中國律師,江一平便是其中最知名的一位。
江一平曾是民國司法界的風云人物。他出身浙江余杭的知識分子家庭,先后就讀于圣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和東吳大學,專攻法律專業,憑借扎實的學識和鮮明的立場嶄露頭角。
27 歲時,他為 “五卅” 運動中的愛國學生出庭辯護,不顧風險伸張正義,贏得廣泛贊譽。此后,他擔任復旦大學校董、上海律師公會常委,甚至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成為業界公認的 “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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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淪陷期間,汪精衛政權以偽司法部長之職拉攏他,江一平嚴詞拒絕,輾轉逃往重慶,那時的他,仍是人們眼中堅守氣節的愛國律師。
轉折發生在抗戰勝利后。蔣介石為搶占內戰先機,看中岡村寧次麾下殘留的軍事力量,決意保全這位戰犯。為了讓 “無罪釋放” 顯得名正言順,國民黨高層選中了聲望卓著的江一平,希望借助他的專業身份為審判背書。
面對高層的威逼利誘,以及一筆高達 20 萬銀元的 “法律事務費”,江一平最終動搖了。這個曾經拒絕偽職、堅守正義的律師,選擇違背良知,接手了這場注定遭人唾棄的辯護。
他的決定瞬間引爆爭議。父親得知后怒不可遏,在報紙上公開宣布與他斷絕父子關系;妻子無法忍受外界非議,毅然搬回娘家,隨后提出離婚。親友們紛紛與他劃清界限,指責他背叛民族。但江一平并未回頭,在 1948 年 8 月的庭審現場,他無視岡村寧次的滔天罪行,公然歪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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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聲稱岡村寧次在華北期間 “為農民提供棉布、幫助恢復生產”,甚至將其 “投降時協助接收武器” 說成功績,試圖以此證明其 “無罪”。
庭審現場的聽眾席上,噓聲與怒罵聲此起彼伏,人們無法理解,一個曾為愛國學生辯護的律師,為何會為雙手沾滿同胞鮮血的戰犯搖旗吶喊。
這場審判從一開始就充滿政治操縱。國民黨高層早已定下 “無罪” 基調,審判長石美瑜收到了蓋有國防部長大印的預擬判決書,法官們只能被迫簽字。江一平的辯護,不過是這場鬧劇的注腳。
但在普通民眾眼中,他的辯詞成為岡村寧次逃脫懲罰的直接推手,所有憤怒與唾棄都集中到了這位中國律師身上。1949 年 1 月 26 日,岡村寧次被當庭釋放,隨后秘密前往臺灣擔任國民黨軍事顧問,而江一平則徹底背上了 “民族敗類” 的罵名。
上海解放后,江一平為躲避民眾討伐,跟著國民黨逃往臺灣。可在臺灣,他的日子同樣不好過。曾經的親友對他避之不及,沒人愿意與一個為戰犯辯護的人交往。他與妻子的婚姻早已破裂,又無子嗣,身邊連個親近的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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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積累的聲望蕩然無存,律師業務無人問津,生活日漸窘迫。晚年的他獨居在臺北的小屋里,病痛纏身卻無人照料。偶爾想聯系上海的親戚,寄出去的信件要么被退回,要么石沉大海。有一次,他托香港朋友捎去五美元,只求親戚收到后燒紙告知,卻終究沒能得到回應。
岡村寧次 1961 年專程赴臺拜訪他,將其稱作 “救命恩人”,可這份 “恩情” 并未給江一平帶來任何慰藉。相反,每次想起自己在法庭上的辯詞,想起那些死于日軍屠刀下的同胞,他都備受煎熬,日記中多次出現 “夜不能寐” 的字句。
1971 年,73 歲的江一平在孤獨與病痛中離世,身邊沒有親人送別,身后也無人祭掃。家族后人在上海為他預留的墓地,碑上連名字都不敢刻,只偶爾有人遠遠放上一束白菊,默認那是一座空墳。
這位曾經風光無限的大律師,因一次錯誤的選擇,徹底改寫了人生軌跡。他背離良知換來的短暫利益,最終化為無盡的孤獨與罵名,落得家破人亡、無人照料的結局。
歷史的塵埃落定,岡村寧次的罪行被永遠釘在恥辱柱上,而江一平的故事,也成為一個沉重的警示,提醒著人們,在民族大義面前,任何利益的誘惑都不應成為背叛良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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