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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從未離開過那棟建筑。
前文回顧:
三十年前,23歲的保管員為19件文物掉了腦袋。
三十年后,他看守過的庫房里,又一幅名畫“被贗品”后登上拍賣行。
歷史在南京博物院的穹頂下,完成了一次詭異的閉環(huán)。
1
1993年的南京,一聲槍響。
23歲的南京博物院保管員陳超,因竊取館藏文物19件,其中國家二級文物1件、三級文物1件,被“依法處決”。
新華社的電文簡潔冰冷。新聞里說,他盜得的文物價值18萬元,銷贓后得款3萬多元,“全部揮霍無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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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3萬元,是一個普通工人二十年的工資,也是一個年輕保管員生命的最終定價。
三十年后,當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以8800萬元估價現(xiàn)身北京拍賣行的新聞?wù)ㄩ_時,有人翻出了這張泛黃的舊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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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事被一條無形的線串了起來。線的一端是1993年刑場上的槍聲,另一端是2025年拍賣師手中的木槌。
陳超盜竊的文物里,有沒有龐家1959年捐贈的?報道沒寫。但時間對得上:陳超作案是1992年至1993年9月,而龐家捐贈的《江南春》等五幅畫,正是在1997年被南博認定為“偽作”并“劃撥調(diào)劑”的。
中間只隔了四年。四年,足夠讓一個庫房里的秘密被另一個秘密覆蓋。
2
陳超怎么偷的?
新聞沒說細節(jié),但我們可以推理:一個23歲的保管員,19件文物,包括國家二、三級文物,這不是順手牽羊,這是系統(tǒng)性失守。
更諷刺的是估值。1993年法院認定的總價值是18萬元,平均每件不到1萬元。而陳超銷贓只得了3萬多元,平均每件不到2000元。
18萬的國家定價,3萬的黑市成交價。中間15萬的差價,就是文物從“國寶”變成“商品”過程中,被權(quán)力和黑市吞噬的價值。
這不是孤例。看看《金陵晚報》的另一篇報道:1995年,南京博物院又丟畫了。這次是國家一級文物、明代丁云鵬的《云山霧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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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丟的?報道寫得很魔幻:當天博物院拿出幾幅古畫拍照,傍晚清點發(fā)現(xiàn)少了一幅。半個月后,才查到當天有中學生來參觀過。一問,畫被一個女學生在“大殿前門外右側(cè)大石柱下”撿到了——像撿了個傘套。
一級國寶,就這么躺在露天石柱下半個月,風吹雨淋。
博物院獎勵了撿畫的學生2000元。而偷畫的賊呢?沒抓到,或者根本就沒認真抓。
問題從未離開過那棟建筑。
3
這幾張泛黃的報紙和如今引爆輿論的江南春圖事件,拼出了一幅細思極恐的圖景。
陳超被槍斃了,大快人心。但一個23歲的保管員,如何能獨自完成19件文物的盜竊、銷贓?他的上級在哪?監(jiān)管在哪?入庫清點制度在哪?
槍斃一個陳超,就像割掉一棵雜草,但土壤里的毒素還在。二十年后,當《江南春》從庫房“消失”時,南博的回應(yīng)依然是:經(jīng)鑒定為偽作,已按規(guī)定處置。
還是那套“內(nèi)部操作、無需解釋”的邏輯。
文物的“體外循環(huán)”到底有多順暢?
陳超的文物,從庫房到黑市,估值縮水八成以上。《江南春》從“龐家捐贈”到“博物院贗品”再到“拍賣行珍品”,身價暴跌又暴漲上千倍。
這中間的通道,三十年來是否一直通暢?那些被“鑒定”為不夠格、被“調(diào)劑”處理的文物,最后都去了哪里?江蘇省文物總店的銷售清單上,還有多少“仿作”?
4
1995年《云山霧靄圖》丟了,是學生撿回來的。2025年《江南春》上拍賣了,是捐贈人后代發(fā)現(xiàn)的。
問題暴露靠偶然,不靠制度。內(nèi)部的監(jiān)督呢?上級的檢查呢?公眾的知權(quán)呢?
當龐叔令在法庭上看到打著馬賽克的鑒定書時,她對抗的是一個運行了幾十年的封閉系統(tǒng)。這個系統(tǒng)里,專家簽字可以打碼,處置流程可以保密,捐贈人權(quán)益可以無視。
陳超為19件文物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但讓他走上刑場的那套游戲規(guī)則,三十年后依然有效。
只不過,現(xiàn)在的玩家可能更聰明了,他們靠“鑒定”、“調(diào)劑”與“合規(guī)操作”,完成一一個如迷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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