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36條確立的“吸毒記錄封存制度”,網絡上流傳起“哪位少爺吸了”的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于2025年12月14日權威回應,明確制度核心于執行細節,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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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是對治安違法信息的管控措施,如吸毒、賭博等行政違法行為,非處罰措施,目的是避免“一次受罰,終身受限”,記錄本身未被刪除,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統,僅限制公開查詢。
封存也不是所有類型都會被封存,僅適用于因吸食少量毒品被行政拘留的治安違法記錄,若涉及走私、販賣毒品等構成的犯罪行為,則納入刑事犯罪記錄管理,不適用封存。
違法記錄仍完整留存公安系統,僅限制公開查詢,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依國家規定可依法查詢,但需保密,如違規泄露將依法追責。
至于網上“哪位少爺吸了”等言論,法工委援引《憲法》強調“公民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立法工作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群體影響,一切違法行為均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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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對吸毒人員持續實行定期回訪、檢測等動態監控,戒斷三年內未復吸者將不再納入管控。
國家打擊毒品犯罪,如販毒最高可判死刑的立場不變,吸毒行為仍面臨最高15日拘留的治安處罰,并可責令其6個月至1年內禁入娛樂場所,國家懲治毒品犯罪的態度和制度“沒有任何改變”。
封存的宗旨是為輕微違法者提供社會復歸機會,避免歧視性對待,封存不削弱職業準入門檻,特定行業依法查詢的機制確保敏感崗位安全,如幼兒園、保安、網約車司機等崗位,用人單位可依據《幼兒園工作規程》《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國家規定,依法查詢應聘者吸毒記錄。
吸毒屬治安違法(最高拘15日),販毒等屬刑事犯罪,二者法律評價不同,封存體現“懲戒與教育”的法制精神,非縱容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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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承認當前規定較原則性,需細化規則,公眾討論將推動制度完善,如復吸人員記錄是否持續封存、跨部門查詢效率等實操問題待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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