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
話題#男子向女友發淫穢視頻被行拘
沖上微博熱搜
引起網友熱議
據媒體報道,“明年1月1日起,向好友發送不雅照片、視頻構成違法”,這個其實并非新規,而是實施了20年的法律。私聊發淫穢信息屬于違法行為,可以拘留罰款。
此前有多起處罰案例,還有情侶間發淫穢視頻被公安機關處罰的案例:
2018年,山東菏澤女子柴某某向公安機關報警,稱劉某向其多次發送黃色視頻,公安機關對劉某處以拘留十日并處罰款3000元。劉某不服訴至法院,稱其與柴某某系戀人關系,雙方聊天屬隱私,但法院并未采納,認為其行為屬于傳播淫穢視頻,維持公安機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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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正式施行
其中第八十條對傳播淫穢信息
加大了處罰力度
消息一出在全網引發強烈討論
向微信、QQ好友
私下發送淫穢內容是否違法?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
主要適應了哪些要求?
對此,記者采訪了江蘇德譽法鈞律師事務所主任尤艷濤律師。
《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新舊法條對比。圖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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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傳播淫穢信息方面相比修訂前最主要做了哪些調整?
律師:新法規定,利用信息網絡傳播淫穢信息,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此前,《治安管理處罰法》僅對利用計算機信息平臺傳播淫穢色情信息進行懲處,與過去比較,新法刪除了“計算機”三字,把利用信息網絡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都納入了處罰的范疇,將信息網絡作為規范對象。
罰款上限從三千元提高到五千元,情節較輕的罰款下限從五百元以下調整為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提高了違法成本,增加了法律威懾力。
記者:是不是發送淫穢色情信息給好友進行所謂“內部觀賞”也屬于違法行為?
律師:最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取消了傳播淫穢信息的“場景”這一概念,以往公眾存在的“私下傳播淫穢信息僅屬道德問題”的認知誤區,新規糾正這一認知。只要有了“發送、傳播”這種行為,不管接收方是私人的私聊、還是公開的微信群都屬于違法行為。
記者:還有哪些法律對傳播淫穢信息這類行為進行規制?
律師:《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行政法的范疇,當傳播行為達到“情節嚴重”標準(如傳播數量、牟利金額較大)時,可能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或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將面臨刑事處罰。
如果情節嚴重,依據《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傳播淫穢視頻40個以上、音頻200個以上、圖文或短信400件以上,或傳播達300人次以上,或組建涉黃群組成員30人以上等情形,可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如果傳播淫穢信息并牟利為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可能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一旦涉黃視頻數量、點擊量或違法所得達到立案標準,一般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至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延伸解讀
另據媒體報道,有網友在追問:“老婆發我私密照,要不要舉報?”“夫妻或情侶之間互發親密照,要不要舉報?”更多網友則對將寶貴的執法資源投入處置私人之間發送不雅照片,表達質疑。
新法并沒有“向好友發不雅照片算違法”的新增內容。
首先,淫穢≠不雅,法律的紅線不能如此“戲說”。
新舊法明確規定的都是禁止傳播“淫穢”內容,而不是范圍界定不清的“不雅”內容。“淫穢”內容,有明確的法律定性,內涵和外延也是相對清晰的,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不雅照片”“私密照片”。否則的話,情侶之間有親密互動、衣著相對暴露的照片、視頻,都可以納入“不雅”的范圍,從而渲染了“人人違法”的恐慌氣氛。就像很多網友追問的:“老婆發我私密照,明年也算違法?”這當然是對法律的誤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于“淫穢物品”的定義如下:
本法所稱淫穢物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來源 | 澎湃新聞、江蘇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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