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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借助互聯網快速蔓延,形成完整產業鏈,嚴重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對此,相關部門已形成常態化的監測和整治機制。
2025年6月至11月,公安部會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監總局”)部署17個重點省市,開展為期6個月的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集群打擊行動,累計立案查處案件1500余起,涉案金額近300億元。
今天,兩部門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詳細通報行動中的技術攻防舉措與成效。
01
集群打擊,智能圍剿
本次集群打擊聚焦貸款領域非法中介、保險領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賠、信用卡領域不正當反催收等重點方向。行動期間,全國公安經偵部門組織發起集群打擊近60次,立案查處案件1500余起,打掉職業化犯罪團伙200余個,涉案金額累計近300億元。
在協作機制方面,兩部門健全行刑銜接體系,金融監管總局系統向公安機關移交線索4500余筆,涉及金額超210億元,指導金融機構報案1700余起,涉案金額超170億元。上海、重慶等地創新“監管+公安”執法協作模式,成立實體化協作辦公室,實現線索研判、調查取證等多方面深度合作。
面對“黑灰產”日趨智能化的作案特點,執法與監管部門將技術作為核心打擊利器,構建起全鏈條、數字化的圍剿網絡。
在線索挖掘環節,金融監管總局依托大數據平臺自主建模,整合監管數據、產業數據與警務數據,通過多維數據比對實現跨數據庫聯合分析,成功穿透多起“零報案”“零投訴”的隱蔽案件,精準定位億元級非法中介線索,大幅提升打擊效率。
上海監管局更是打造數智化防控系統,構建“黑灰產”模型組,貫通數據識別、風險預警、線索移送、立案打擊的全流程信息化作戰路徑,推動集群戰役數智化水平顯著提升。
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公安經偵部門發揮資金分析優勢,運用技術手段深挖犯罪信息鏈、資金鏈、技術鏈、人員鏈,突破跨地區、跨行業犯罪的調查壁壘,精準鎖定幕后操控者。
針對“黑灰產”利用新媒體平臺引流、點對點誘導消費的傳播特點,執法部門通過技術溯源追蹤非法引流渠道,協同網信部門切斷傳播鏈路,從源頭遏制犯罪擴散。行動期間,全國公安經偵部門依托技術賦能組織發起集群打擊近60次,打掉職業化犯罪團伙200余個。
從行業治理邏輯來看,本次打擊行動最突出的突破在于擺脫了傳統依賴事后報案與人工排查的模式,通過監管數據、警務數據與產業數據的深度融合,構建起“事前預警—事中攔截—事后追溯”的全周期技術防控鏈。
02
攻防升級,技術賦能
發布會上披露,當前金融領域“黑灰產”犯罪呈現明顯的產業化、職業化、隱蔽化特征。
犯罪產業鏈涵蓋虛假廣告投放、偽造證明、代為談判等全環節,部分職業律師、催收人員加入形成職業化團隊,且不斷借助新技術手段和智能生成工具規避監管,給識別打擊帶來挑戰。
此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覆蓋信貸、保險、信用卡等多個領域,涉及貸款詐騙、保險詐騙、非法集資等多種罪名,部分案件涉案金額達9億元,覆蓋全國28個省份。
可以說,黑灰產與金融機構的技術攻防已進入實質意義上的“軍備競賽”階段。
對比,兩部門明確將持續深化技術攻防能力建設,構建長效治理機制。
2026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優化大數據監管平臺,升級智能研判模型,提升對新型“黑灰產”行為的識別預警能力,同時研究制定數據證據移送標準,破解技術偵查中的法律銜接難題。
公安機關將深化技術應用,加強與金融機構、科技企業的協作,共享非法中介活動特征數據,構筑更嚴密的智能防線,實現對異常行為的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
同時,行業內也在推動建立跨區域數據共享機制,如AIF聯盟(金融安全與反非法金融活動聯盟)、長三角保險業跨區域聯動平臺等,實現風險信息實時互通,提升跨地區技術防控協同能力。
執法與監管部門同時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需提升技術防范意識,警惕通過陌生App、社交媒體推送的“全額化債”“低成本維權”等虛假宣傳,避免被非法中介的技術偽裝所迷惑。
本質而言,金融“黑灰產”的治理是技術能力、監管機制與行業生態的綜合較量,此次行動明確了“技術賦能+長效機制”的核心方向。
從行業發展來看,這場技術攻防戰將加速金融行業的“優勝劣汰”,具備強科技風控能力的機構將獲得更大競爭優勢,而監管層推動的“溯源治理”與消費者教育,將從需求端壓縮黑灰產生存空間。
附十大典型案例:
1、北京錢某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
2024年5月,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錢某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經查,自2023年7月以來,以犯罪嫌疑人錢某某、趙某某等人為首的犯罪團伙,在北京郊區組織大量有貸款需求的“白戶”人員,通過虛構種植大棚、市場攤位,虛增交易流水等方式,利用某商業銀行“某某貸”產品,規模性套取涉農政策性貸款資金6000余萬元。該犯罪團伙內部分工明確,為“白戶”申請貸款人員組織住宿、虛構項目、對接銀行、代還利息、“押送”取現等各環節均有專人負責,形成“黑灰產”產業鏈條。目前,公安機關已將錢某某、趙某某等犯罪嫌疑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內蒙古宋某某等人涉嫌敲詐勒索案
2025年8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宋某某等人涉嫌敲詐勒索案。經查,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間,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人非法獲取大量信用卡欠款人信息,隨后與信用卡持卡人簽訂所謂“委托合作協議”,以“代理人”身份結成反催收敲詐團伙。該團伙通過“設局”故意捏造銀行及催收公司存在違規操作的假象,短期內頻繁向金融監管機構發起大量惡意投訴,以此向相關銀行和催收公司施壓,達到既幫助持卡人免除信用卡欠款、又借機勒索額外錢財的非法目的,累計敲詐催收公司18.8萬元。目前,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3、上海師某等人涉嫌合同詐騙案
2025年3月,上海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師某等人涉嫌合同詐騙案。經查,2022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北京某保險代理公司簽訂《保險業務團隊經營協議》《保單續期責任書》,隨后,師某伙同他人在全國各地尋找出資人,利用沒有實際投保意圖的投保人和掛名業務員,以出資投保一年后惡意退保的方式,騙取受害企業投保返傭40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將師某等犯罪嫌疑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4、江蘇宮某某等人貸款詐騙案
2024年10月,江蘇省泰州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宮某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經查,2023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宮某某伙同多名貸款中介人員、二手車商,在全國多地招募征信無異常的普通人充當“背債人”,進行話術培訓和包裝,指使“背債人”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取銀行購車貸款,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00余萬元。目前,宮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其余犯罪嫌疑人正在陸續移送審查起訴中。
5、浙江蔣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
2024年12月,浙江省臺州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蔣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經查,2023年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蔣某等人以“低風險、高回報”為誘餌,誘使征信白戶充當“背債人”,工作人員為其量身定制營業執照、財務報表等全套企業經營資料,偽造房產證、車輛登記證等資產證明,勾結銀行幫助“背債人”順利獲取貸款資格,進行話術培訓后對7家銀行實施貸款詐騙,涉案金額900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蔣某等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6、江西張某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
2025年3月,江西省吉安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張某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經查,2019年至2024年期間,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為償還個人巨額融資債務,伙同楊某某、周某等人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吸引周邊親朋好友為其辦理借名貸款,隨后通過偽造77名貸款人名下不動產權證書、戶口簿、結(離)婚證、銀行交易流水等貸款資料,與個別商業銀行信貸客戶經理相勾結,陸續辦理89筆個人抵押貸款,共騙取銀行信貸資金1.1億元。目前,公安機關已將張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7、山東王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
2025年8月,山東省青島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王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王某、程某某等人以一級貸款中介身份,在全國多地發展10余個二級貸款中介,由二級貸款中介在當地物色有貸款需求的“背債人”,王某等一級貸款中介則通過偽造“銀行流水、房屋產權證、工作證明”等手段,對“背債人”進行包裝進而符合辦理高額房貸條件,伙同房產評估公司對“背債人”所交易的二手房進行高評高估,提高貸款額度,并通過勾結銀行內部人員打通貸款審核審批關,以此詐騙銀行購房貸款,涉案總金額1.2億余元。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王某、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8、河南李某某等人涉嫌保險詐騙案
2025年5月,河南省商丘市、周口市公安機關依法偵辦某“人傷黃牛”中介團伙保險詐騙案。經查,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在各家醫院尋找交通事故傷者,以“提高傷殘等級、獲取更多賠償”為誘餌,誘騙交通事故傷者簽訂《事故理賠代理協議》,通過“買斷人傷”或“協商分成”方式控制理賠流程,獲取不當利益。犯罪團伙內部分工明確,在傷殘鑒定時,“人傷黃牛”勾結鑒定人員,指導傷者偽裝傷情以達到虛增傷殘等級的目的。在傷者復查時,犯罪團伙買通個別醫生出具虛假醫學證明,鑒定機構以此出具虛假傷殘鑒定意見書。據統計,該犯罪團伙騙取多家保險公司理賠資金累計逾億元。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李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9、廣東周某某等人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025年2月,廣東省中山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周某某等人以“4折解債”代理維權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案。經查,2023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人成立多家“欣某系”關聯公司,在不具備對接任何銀行及不良資產處置公司資質的情況下,以召開線下推介宣傳會,線上推廣引流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公開宣稱該公司與多家AMC(資產管理公司)機構有合作關系,以“4折解債”為幌子,面向銀行金融機構信用卡、貸款逾期負債客戶,收取負債人債務總金額40%的解債資金,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幫助其解除全部債務,向不特定債務人吸收解債資金,并成立“債審部”假冒客戶接聽催收電話進行反催收,截至案發,共吸收全國28省份1.4萬名負債客戶解債資金9億余元。目前,公安機關已將周某某等人以涉嫌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10、重慶唐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
2024年3月,重慶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唐某等多個犯罪團伙實施貸款詐騙案。經查,2021年以來,唐某等15個貸款詐騙犯罪團伙通過網絡媒介招攬貸款客源,鼓吹提供所謂企業包裝服務以獲取銀行貸款,并為客戶提供“背債人”服務。在此過程中,唐某等人通過包裝企業經營信息虛構經營狀況,騙取銀行線上審核批準貸款,僅支付利息不償還本金,并制造出因經營不善無力還貸的民事違約假象,累計騙貸金額近1億元。目前,檢察機關已對唐某等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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