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這是我的隱私”,讓一位坐擁287萬粉絲的網紅主播,瞬間被推上了輿論的審判席。據12月25日晚間報道,近日,抖音網紅“某某超市”主播王某強被網友實名舉報,稱其曾因販毒、聚眾斗毆等罪名多次獲刑。面對記者求證,他避而不談,試圖用“隱私權”作為擋箭牌,卻徹底點燃了公眾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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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波舉報并非空穴來風。據紅星新聞報道,舉報人張先生提供了詳實的法律文書。記者隨后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比對,發現涉案“王某強”的出生日期、姓名、家庭住址等關鍵信息,均與這位網紅主播的身份高度吻合。判決書和裁定書白紙黑字,清晰記錄著其因聚眾斗毆、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罪行多次獲刑的過往,可謂“鐵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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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導火索,是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女職工打賞600余萬”事件。當時,有網友舉報中國某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女職工張女士,用其名下手機號注冊的抖音賬號,向男主播王某強豪擲600余萬元打賞。在張女士起訴舉報者侵犯名譽權被法院駁回后,事件持續發酵,最終引來了對其打賞對象——王某強本人背景的深度起底。舉報人張先生自稱曾是王某強粉絲,因不滿其在直播間的某些行為,憤而揭開了這道“傷疤”。
當記者撥通王某強電話核實時,他的回應堪稱“公關災難”:“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即使)我是公眾人物,這也是我的隱私,我自己的事兒,我不告訴你……”這番試圖將犯罪記錄與個人隱私混為一談的說辭,徹底激化了矛盾。
法律界的觀點對此給出了清晰回擊。普遍認為,公眾人物因其社會影響力,需承擔更高的社會責任和道德要求。犯罪記錄,尤其是涉及販毒、暴力等嚴重危害社會的罪行,根本不屬于受法律保護的“隱私”范疇。試圖用“隱私”來掩蓋不光彩的過去,不僅是對公眾知情權的漠視,更是對社會公序良俗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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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風波,也赤裸裸地暴露了網紅行業背景審查機制的嚴重缺失。一個有著多次犯罪前科、尤其涉毒史的人,是如何通過平臺審核,積累起近三百萬粉絲,并輕松接收巨額打賞的?平臺在追逐流量和利益的同時,是否盡到了最基本的社會責任?這成了懸在行業頭頂的尖銳問號。
從“打賞風波”到“前科曝光”,王某強事件已不再是一個網紅的個人危機。它是一場關于公眾人物邊界、社會誠信體系與平臺監管責任的全民拷問。當網紅試圖用“隱私”遮蓋罪惡的底色,公眾的答案很明確:有些“過去”,你必須給社會一個交代。
編輯:文小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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