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南京博物院一份內部文件上留著一個簽名,簽字人是當時的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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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文件批準將包括《江南春》在內的幾件藏品移交給江蘇省文物總店處置
2001年,其中一件以6800元的價格賣出,發票上寫的是“仿仇英山水卷“,買家一欄只有兩個字——顧客
2025年,北京某拍賣行預展出現一件《江南春》,估價8800萬元,隨后因舉報撤拍
從6800到8800萬,二十四年,價格翻了一萬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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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被公開報道后,當年簽字的那位院長接受采訪時說了兩句話:一是那件事與他無關,沒有經過他的手;二是自己從2008年退休至今,近二十年不再過問外界的事
這兩句話很快就被檔案和公開報道頂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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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第一句
他確實不是書畫鑒定專家,這一點沒有爭議,可問題在于“經不經手“這個說法的邊界在哪里
作為博物館的一把手,他不需要親自拿放大鏡去辨別筆墨真偽,但當一件藏品要走處置流程時,最后的審批環節需要他簽字確認
簽名就在那份1997年的撥交記錄上,白紙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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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經手“,不是指技術層面的鑒定參與,而是行政層面的責任確認,這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第二句同樣經不起查證
今年1月,他出席了南京一場書法展的開幕式,還在現場回憶了自己過去參與文化交流的經歷
6月底,他又在另一場活動上發言,原定三分鐘的時間,他講了四十多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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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近二十年不問外事“的人,卻在公開場合頻繁露面并長時間發言,這中間的落差讓人費解
退休老人當然有權利說自己身體不好想清靜,但話一旦說出來,就會被放在事實面前檢驗
把時間線理一遍,事情的脈絡其實不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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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收藏家龐萊臣的后人龐增和將137件古畫無償捐給南京博物院,《江南春》是其中之一
1961年和1964年,兩輪專家鑒定把其中5件列為偽作,《江南春》在名單上
1997年,南博依據當時的管理規定,對“不夠館藏標準“的藏品申請調劑處置,獲得省文化廳批準后移交給文物總店
2001年,這件作品以6800元售出
中間跨了四十多年,制度在變,但程序有沒有每一步都走到位,這才是現在需要翻出來對賬的地方
當年的規定允許博物館處置不達標藏品,這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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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處置之前有沒有按程序公示,有沒有優先通知捐贈人或其后人,有沒有保留完整的審批文件和交接清單——這些細節決定了整件事到底是合規操作還是存在漏洞
制度寫在文件里是一回事,執行時每個環節有沒有留痕是另一回事
很多人把注意力放在這幅畫到底是真是假上
確實,如果當年的鑒定結論有誤,一件真跡被當成贗品處理掉,那問題就更大了
但目前還有一個前提沒有落實:2025年拍賣行里出現的那件《江南春》,是不是1959年捐贈的同一件
官方說法是仍在核查,南博也公開了當年的部分流程材料,表示如果查出違規會嚴肅處理
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同一性存疑,真假之爭暫時只能擱置
網上有不少關于買家身份和后續流轉路徑的猜測,有的說法看起來言之鑿鑿
但截至目前,能確認的硬信息只有三條:發票上的品名、銷售日期和成交價格
其他的在沒有證實之前,都只是傳聞
捐贈人的后人已經提出返還訴求,從法律角度看,如果贈與物的使用嚴重偏離了捐贈時的目的,確實存在撤銷的可能性,但這需要法院查明事實后才能判定
現在江蘇省文旅廳已經成立專班介入調查,南博表態配合
接下來幾個節點是關鍵:專班什么時候給出初步結論,博物館會不會公開更多流程文件,捐贈方的訴求在法律上能走到哪一步
這些事情有了著落,爭議才有可能收尾
一幅畫的真假可以繼續討論,但一個公共機構的信用不能一直懸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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