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晚,朱孝天發布“澄清聲明”,回應此前與“F4合體”相關事件。聲明中稱:在持續的惡意攻擊私信裹挾下,我因情緒失控,在與他人私信溝通中發表了有失妥當的言論。此前朱孝天在粉絲群中爆料:五月天所屬經紀公司“相信音樂”涉嫌多項違規行為,包括勾結黃牛炒票、通過跨境貿易公司轉移資金逃稅、強制藝人假唱。此后,大麥網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已對不實信息進行取證,并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措施追究造謠方法律責任的權利。(此前報道:)
那么,如果朱孝天發表的言論不實,那他有可能面臨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呢?
對此,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在接受 記者采訪時表示:單就“向有關部門實名舉報”本身而言,屬于法律所保護的公民權利。但舉報內容涉及勾結黃牛炒票、逃稅、假唱等,在公開網絡平臺傳播上述指控內容,這是將尚未經權威認定的指控信息,向不特定公眾進行傳播,客觀上可能對相關主體的名譽權、商譽權產生影響。朱孝天事后發布“澄清聲明”,聲明中提及情緒失控、私信言論不當、引發不必要揣測并向公眾致歉。需要注意的是,此類澄清或道歉在法律上并不當然產生免責效果,更多屬于風險緩釋和責任減輕因素。
如果相關舉報內容或公開言論最終被認定為不實,朱孝天可能面臨以下法律風險:一是民事責任風險。相關主體可依法主張名譽權或商譽權侵權責任,要求其承擔停止侵害、刪除或更正相關內容、賠禮道歉,以及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民事責任。二是行政責任風險。如相關不實信息被認定為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為人可能面臨警告、罰款,情節嚴重的,亦不排除行政拘留的可能。三是刑事責任風險。在極端情況下,如存在捏造事實、向不特定多數人傳播,且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重大損害后果的,還可能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誹謗罪,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同樣,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呂金艷律師在談及相關問題時也認為,朱孝天在澄清聲明中承認“情緒失控”,這屬于自認存在過錯,但情緒問題本身不構成法定免責事由。
來源 | 現代快報
編輯 | 張裕麟
審讀 | 黃明鋼
二審 | 陸楚一
三審 | 潘韻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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