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故事,聽著就讓人心里一緊。
前腳大伙兒還為她平反昭雪、走出苦海拍手叫好,后腳就因為她要離婚,唾沫星子差點把她淹死,罵她是“當代陳世美”。
這人就是遇羅錦,她的故事,得從頭說起,不然你鬧不明白,一個女人想過自己的日子,怎么就捅了那么大的馬蜂窩。
遇羅錦的出身挺好,北京的知識分子家庭,擱現在也是書香門第。
可那個年代,這種家庭最不結實。
她才十來歲,父母就成了“右派”,好日子一下子就到頭了。
這還不算完,她哥哥叫遇羅克,是個有思想的青年,因為寫了篇《出身論》,后來把命都搭進去了。
家里出了這么大的事,她能有好果子吃?
就因為日記里寫了點小想法,加上哥哥的牽連,二十歲的她,直接被送去勞動教養,在河北的農場里一待就是三年。
出來后,不是回北京,而是被一腳踢到更窮的農村插隊,后來又輾轉去了北大荒。
你想想,一個在北京長大的姑娘,突然扔到那冰天雪地的地方,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那時候,活下去是最大的事。
為了能有個依靠,能吃上一口飽飯,她跟當地一個農民結了婚,還生了個女兒。
這樁婚事里有多少感情,恐怕她自己都說不清,更多的是為了生存搭個伙。
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年,實在過不下去了,離了。
離了婚,她帶著孩子回到北京,可沒戶口、沒工作,跟個“黑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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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糊口,她什么活都干,當保姆,給人打零工,甚至還去種地。
一個文化人,干著最苦最累的活,心里的那份憋屈和對安穩生活的渴望,就像火一樣燒著。
轉機出現在1978年,有人給她介紹了北京工人蔡鐘培。
蔡師傅人老實,是個本分人。
遇羅錦當時的想法很直接,嫁給他,就能把戶口從農村遷回北京。
這在當時,是頭等大事,關系到一個人的命運。
兩人就這么結婚了。
蔡鐘培確實幫了她大忙,又是跑戶口,又是找關系讓她回原來的玩具廠上班。
后來,遇羅錦的冤案平反了,她哥哥的也平反了。
她的生活眼看著就走上了正軌,還調到了雜志社當編輯,端上了文化人的飯碗。
按理說,這下該踏踏實實過日子了吧?
可問題就出在這。
日子好了,遇羅錦心里那點對精神生活的要求,開始冒頭了。
她覺得跟蔡鐘培過不到一塊去,倆人除了吃飯睡覺,幾乎沒話說。
一個喜歡談天說地,聊文學藝術;一個就是個普通工人,關心的是柴米油鹽。
這不是誰對誰錯,就是倆人根本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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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她向法院提出了離婚。
這一下,炸了鍋了。
蔡鐘培想不通,他說:“我幫你辦戶口,幫你找工作,幫你為你哥平反的事跑腿,咱們一起吃了那么多苦,這還不叫感情?
你現在翅膀硬了,就想把我蹬了?”
這話傳出去,社會上的人也都站在蔡鐘培這邊。
大伙兒的邏輯很簡單:人家在你最難的時候幫了你,你現在條件好了就嫌棄人家,這不是忘恩負義是什么?
“過河拆橋”、“墮落的女人”,各種難聽的帽子全扣了上來。
可遇羅錦有自己的理:“我感激他,但我跟他沒法過一輩子,精神上太痛苦了。”
這場官司正好撞上了一個節骨眼。
1980年9月,新的《婚姻法》剛頒布,里頭有一條全新的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以前離婚得有“理由”,比如一方犯了大錯。
現在,“感情破裂”這四個字,成了法律條文。
遇羅錦的案子,成了檢驗這條新法規的頭一塊石頭。
法院也頭疼。
一審判了離,理由是婚姻不是建立在愛情之上。
蔡鐘培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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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法院又給發回重審。
最后,在巨大的社會壓力下,兩人調解離婚。
那份協議寫得很有意思,說是“婚后感情本來融洽,后因遇羅錦條件變化和第三者插足導致破裂”。
這說法,既給了男方面子,也算是讓遇羅錦達到了目的,但背后那盆臟水,還是潑在了她身上。
這事沒完。
遇羅錦不光是打官司,她還寫文章。
她把自己家的事,自己的兩段婚姻,甚至是一些感情上的糾葛,都寫進了報告文學《一個冬天的童話》里,在《當代》雜志上發表了。
這下更熱鬧了,全國上下都在討論。
有的說她勇敢,敢說真話;有的罵她不知廉恥,把家丑外揚。
北京和上海的幾家大雜志,干脆就“婚姻的基礎到底是什么”、“離婚標準該看理由還是看感情”這兩個問題,搞了一年多的大討論。
成千上萬封讀者來信,像雪片一樣飛到報社和法院,說什么的都有。
就在這風口浪尖上,有個叫黃宗英的著名演員、作家站了出來。
在一個文學獎的座談會上,她把自己得的獎品——一支鋼筆,當眾轉送給了沒獲獎但備受爭議的遇羅錦。
她對著滿屋子的文化人問了一句:“三十年代,大家都能同情和支持上官云珠那樣的人,怎么到了八十年代,就容不下一個遇羅錦了?”
這話問得擲地有聲,在場的人都沉默了。
黃宗英自己也是個感情經歷豐富的人,她這一舉動,是在替遇羅錦,也是在替所有渴望情感自由的女性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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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羅錦的婚,最終是離了。
她后來又結了一次婚,也沒長久。
八十年代中期,她去了德國,嫁給了一個德國人,從此就留在了國外,過上了平靜的日子。
回頭看,蔡鐘培沒錯,他用他的方式對遇羅錦好,但他理解不了對方要的“精神世界”。
遇羅錦也沒錯,她只是不想再過那種搭伙過日子的生活,想要一份能聊到一起的感情。
他們倆的悲劇,是那個特殊時代造成的。
許許多多的知青,為了回城,為了生存,締結了太多沒有愛情的婚姻。
當時代緩過來一口氣,這些婚姻里的問題,就全都暴露了出來。
遇羅錦的官司,把“離婚”這件家務事,第一次擺在了全國人民的桌面上公開討論。
它讓所有人都開始思考,結婚到底是為了什么。
也正是從那以后,法院在判決離婚案時,“感情是否破裂”才真正成了一個重要的標準。
后來,遇羅錦在德國定居,很少再回國。
她就像一顆投入湖中的石子,激起的漣漪,改變了水流的方向,而她自己,則早已漂向了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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