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毅被限制高消費這件事...
有人關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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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偷偷摸摸的爆料哈,而是法院下的蓋了章的公開限制高消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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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哥之前可是“富二代”人設啊?
早前以城市孩子的身份參加《變形記》,這節(jié)目能鄉(xiāng)下交換的城市孩子基本非富即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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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轉型演員出道,感覺也沒缺過錢。
玩游戲氪金和打賞主播動輒就是幾十萬級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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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被限高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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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毅本人和工作室都出面解釋了。
簡單來說就是李宏毅和芒果娛樂22年合約到期,雙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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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毅需要賠償1308萬元。
由于沒那么多錢只能分期支付,芒果提出強制執(zhí)行,法院對李宏毅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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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里估計又有人要問了:
哎他不是富二代嗎?咋還還不起違約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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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談到家庭關系那part了。
據說李宏毅家里一直對他挺漠視的,小時候是在保姆家寄宿的;
后來想當練習生,家里卻送他去了汽修學校擰螺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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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之后因為顏值高參加了《變形記》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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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是未成年人沒有決定權,家里就自作主張給他簽了芒果的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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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不是說了家里不咋疼他嗎,芒果娛樂對他也很一般。
最開始他作為男主拍的幾部戲,片酬算下來一部總共也就2w,連十八線小網紅一個廣的錢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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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自那之后芒果就不給李宏毅資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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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未知,但那時候李宏毅就跟芒果打了解約關系,也已經賠了錢的。
時間是在19年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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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判決結果在網上也能夠搜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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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明面上看,李宏毅和芒果娛樂在19年的時候就已經不和平分手了。
19年之后李宏毅的所有作品都是以個體戶身份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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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可見,解約后的李宏毅資源變好了很多,作品數量多起來,知名度也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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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眼看著李宏毅比在芒果娛樂時候賺的更多了,這時候芒果又出面了,讓李宏毅繼續(xù)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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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賠錢的解約合同里有個附加條件,以后李宏毅拍的所有戲都要經過芒果娛樂的書面同意。
不然就要把收入全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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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剩下的那些芒果口中李宏毅未賠償的錢,就是他解約后賺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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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不?
這簡直和前段時間絲芭娛樂和鞠婧祎雙方的解約官司一個路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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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說鞠婧祎簽了“補充協(xié)議”,但鞠婧祎那邊則堅持自己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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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鞠婧祎和絲芭目前還在互搏階段,但李宏毅人微言輕,于是才有了他現在被“限高”的局面。
看到這里別說粉絲,就是吃瓜網友都要感慨一句小李弟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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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過李宏毅慘,但沒想過這么慘。
如果真要賠芒果這么多錢,那不就等于19年之后的那些工作都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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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質疑的聲音。
說李宏毅沒跟芒果協(xié)商就自立門戶出去發(fā)展,就是違約應該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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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道理吧。
畢竟解約合同里面寫的那些內容,即使李宏毅本人沒注意,團隊和法務也應該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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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這些年的不和平解約,藝人和經紀公司總是各執(zhí)己見,輿論也是站誰的都有。
說藝人有問題,說的都是沒有“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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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經紀公司有問題,說的都是公司對藝人制定了不公平合約,太周扒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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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鑒于合同條款都是公司撰寫的,很多的結果都是以藝人被雪藏外加賠錢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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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毅吧,不知道只是限高,還是因此會對他未來的待播劇有什么影響?
如果有,那郭敬明的“演員冥燈”稱號估計還要再添一成。
因為目前來看他后續(xù)作品最有機會爆的,就是郭敬明導演的《烽影燃梅香》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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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是沒啥影響吧。
畢竟如果有影響,除了李宏毅之外,他合作的所有制作團隊和演員們,都將被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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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不想站隊,但也不想看到好好的作品面臨可能被埋的局面。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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