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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肇慶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條例旨在為肇慶這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建立系統保護機制,其中明確規定,對無法確定保護責任人的歷史建筑,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指定保護責任人,并明確專門人員負責保護工作。
劃定保護范圍清單,實行保護責任人制度
條例詳細列出了保護對象清單,包括歷史建筑、工業遺產、古樹名木、傳統地名等。為確保保護責任落地,條例明確了各類保護對象的責任人:國有歷史建筑的管理單位為責任人,非國有歷史建筑的所有權人為責任人。針對所有權人失聯或權屬不清的建筑,政府可指定責任人并明確專人維護。
歷史建筑修繕需專家驗收,合規可獲資金補助
條例規定,歷史建筑修繕需提交技術方案報批,竣工前需由專家參與驗收。保護責任人按標準完成修繕后,政府可根據修繕情況給予資金補助。對于有損毀風險的建筑,責任人須及時加固;若責任人無力修繕,政府可實施搶救性修復。
鼓勵微改造活化利用,禁止大拆大建
在保護利用方面,條例強調以小規模、微改造為主,嚴禁大拆大建。鼓勵通過設立博物館、開展民俗活動等方式活化利用,并支持原住居民以入股等形式參與經營。同時,條例要求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
目前,該條例正處于公開征求意見階段,正式實施后將為肇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提供法律依據。
【征求意見方式】
2026年1月25日前將意見反饋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郵寄地址:肇慶市鼎湖區金花路1號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郵政編碼:526070
電子郵箱:zqrd_fgw@zhaoqing.gov.cn
聯系電話(傳真):0758-2322206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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