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洛陽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最新批復
涉及澗西、洛寧、孟津
具體內容如下
![]()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269號
澗西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洛陽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洛澗政文〔2025〕6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辛店街道馬趙營社區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1.2501公頃集體農用地(全部為其他農用地)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作為洛陽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鎮建設用地。
二、你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陽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12月15日
![]()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寧縣2025年度第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262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于洛寧縣2025年度第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寧政文〔2025〕69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洛寧縣底張鄉等2個鄉、蘇村等2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耕地0.4160公頃、其他農用地0.0234公頃,共計0.4394公頃(其中耕地0.4160公頃)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作為洛寧縣2025年度第二批村鎮建設用地。
二、你縣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寧縣2025年度第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12月14日
![]()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寧縣2025年度第一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261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于洛寧縣2025年度第一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寧政文〔2025〕5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洛寧縣馬店鎮東仇村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0.6000公頃集體農用地(全部為耕地)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作為洛寧縣2025年度第一批村鎮建設用地。
二、你縣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項目用地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寧縣2025年度第一批村鎮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12月14日
![]()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257號
孟津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洛孟政土〔2025〕10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孟津區小浪底鎮相留村、朱坡村0.3103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耕地0.1701公頃、草地0.1402公頃)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作為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鎮建設用地。
二、你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12月8日
![]()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九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256號
孟津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九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洛孟政土〔2025〕106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孟津區會盟鎮老城村、孟河村0.8468公頃集體農用地(全部為耕地)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作為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九批村鎮建設用地。
二、你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九批村鎮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12月8日
![]()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252號
孟津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洛孟政土〔2025〕12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孟津區平樂鎮太倉村3.9378公頃集體農用地(全部為林地)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作為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村鎮建設用地。
二、你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村鎮建設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12月4日
![]()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十一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251號
孟津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十一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洛孟政土〔2025〕11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孟津區白鶴鎮學院村8.6987公頃集體農用地(全部為林地)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作為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十一批村鎮建設用地。
二、你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十一批村鎮建設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12月4日
![]()
來源:洛陽市人民政府網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