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雖然猴格是業余玩家,但寫歷史故事或古代案例時,一般都會在文末標上出處,盡可能的做到言必有據、論從史出。
我羅列引用資料的本意,其實就是為了質疑者方便d ,如果有人質疑文章的真實性,可以去查詢參考資料來質證我。
盡管如此,我還是遇到了好笑的事情。
之前曾經寫過一篇“方最圓之妻立嗣”的明代案子,突然有一天呢,就看到有個通過AI學習歷史的讀者給我留言:
問了問ai,說是答主編的,[捂臉] 該案例最早由文史博主“猴格大人”在科普明代宗法制度的內容中提出,作者明確將其作為虛構案例用于講解《大明律》立嗣規則,并非對真實歷史事件的還原,后續傳播也均基于這一科普創作,而非史料考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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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這位有求真精神的讀者質疑我文章的真實性,但他沒有去查詢我列到末尾的參考書籍,而是去問AI,AI給他的答案就是:該文是我猴格虛構的案例,并非對真實歷史事件的還原。
啼笑皆非之余,我就趕緊給予回復:
又一個拿AI學史的小可愛,你哪怕去搜一搜我列的那本引用書名去,或者搜一搜相關論文,唉! 告訴你吧,因為這本書網上就沒有文字版,所以你的ai就檢索不出來,他拿啥東西喂你呀?只能找到我寫的內容。
其實我在評論區還回復過其他讀者,介紹該案出處、作者以及地點,那位迷信AI的讀者但凡去檢索一下書名也不至于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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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最圓家立繼的案子,出自明朝人顏俊彥的《盟水齋存牘·一刻讞略五卷·爭繼方鐘棠等杖》,末尾方鐘棠家立繼案,出自該書《一刻署番禺縣讞略一卷·爭繼方懿生杖》。
《盟水齋存牘》是明朝晚期人顏俊彥在廣州擔任推官(以聽訟斷獄為主要職責的地方官員)時撰寫的案牘集,全書分為一刻、二刻兩個部分,收集大約1400份判牘,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訴訟諸類,是了解明代法制及其具體實施情況的珍貴史料,也是了解明代晚期社會、經濟尤其是澳門歷史極好的文獻。
2001年該書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整理標點出版。
因為該書中關于財產繼承的案子就有五十多個,而立嗣過繼的更是占據半數之上。所以,對比較關注宗法制度的猴格來說,這本書自然是和《名公書判清明集》一樣,是必須搞到手的寶貝。
不過,《盟水齋存牘》的電子版在網上的確沒有,就算是道客巴巴也是沒有,但是,如果你去道客巴巴檢索書名,就會發現《盟水齋存牘》的相關論文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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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遺憾的是,那位迷信AI的讀者,根本沒有檢索書名,而是直接去問AI。
可能因為網上沒有《盟水齋存牘》的電子版,AI自然檢索不到出處,它就只能檢索到網上有我寫的一篇(還有抄襲搬運我的),以及豆丁網一篇收費的論文。
而AI引用的內容【1】正是我那篇《民間版大禮議》,它就轉手投喂給迷信它的那位讀者,讀者又拿來質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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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笑之余,俺還是感慨萬千,只能再次提醒:對歷史感興趣的朋友,還是盡量別跟著AI學歷史了。
雖然AI在學習中有諸多實用之處,但它對于學習歷史的功用,還是要慎重。
如果愛好者依靠AI檢索或提供史料,它就只能檢索到網上有的東西,浩瀚史海中的諸多史料都是網上沒有的,要是迷信AI是否都要打成假的呢?
更別說已經有不少玩家發現AI存在杜撰、虛構史料的現象了。
還有利用AI瞎編史料的人,那些人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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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話說回來了,我真的很不理解為什么會有人通過AI來學習歷史,甚至還迷信AI能搞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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