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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任何從美國匯款的人,包括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甚至非公民,在向海外匯款時,都將被收取 1% 的新稅。
匯款稅是根據特朗普于2025年7月4日簽署的《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 4475 條新增的一項聯邦消費稅(excise tax),針對某些從美國發送到國外的跨境匯款征收 1% 的稅款,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進行的匯款生效。
該稅僅適用于匯款人使用現金、匯票、銀行本票或類似工具進行匯款的情況,并且不包括賬戶充值和美國發行的借記卡或信用卡匯款、純商業電匯、投資轉移或遺產支付。
??稅率:1%(最初提案為5%,后經國會調整至1%)。
??立法依據:美國國內稅收法第4475節。
??生效日期:2026年1月1日,適用于2025年12月31日后發起的匯款。
??適用范圍:該稅僅限于特定類型的跨境匯款轉移:從美國境內發送人(sender)向國外收款人(recipient)的電子資金轉移,由匯款轉移提供商(如銀行、西聯匯款Western Union或現金兌換點)處理。
僅當轉移由以下物理方式資助時征收:
●現金(cash)。
●匯票(money orders)。
●銀行本票(cashier’s checks)。
●其他類似物理工具。
匯款轉移提供商(如西聯或銀行)在轉移時從發送人收取 1% 稅款。
主要針對消費者匯款(如家庭支持、支付服務),旨在追蹤現金流并減少逃稅,但不影響商業或投資轉移。
該稅項不適用于大多數直接從美國賬戶發送的電子資金轉賬(例如 ACH 轉賬、電匯或基于應用程序的匯款),也不適用于使用美國借記卡或信用卡支付的轉賬。它僅適用于在匯款服務機構或金融機構親自辦理的現金轉賬及類似的實體轉賬。匯入美國的資金(流入美國的資金)無需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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