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秦璐 2026-01-03 13:38:14
新聞漫畫(來源:信號新聞)
信網·信號新聞1月3日訊 “熟人”以旅游“團費”為名收走了錢,后來莫名其妙成了“借款”。這位“熟人”雖然打了欠條,但未兌現還錢承諾,還玩起了失聯。近日,劉女士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聊起了自己“旅費變白條”的煩心事。
劉女士介紹說,自己退休多年,特別愛好旅游。幾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干旅游的任某。劉女士說,一開始任某給她的印象不錯,服務很好,推薦的線路體驗也不錯。試過幾次后,就經常讓她安排出行。“因為是朋友介紹的,每次報團都是在微信上聯系她。”劉女士告訴信號新聞:“因為是熟人,比較信任,也沒簽過旅游合同,連她哪個公司都不知道。”
轉款兩次的交易明細(來源:受訪者)
2024年5月,任某推薦了一條去斯里蘭卡的線路,劉女士看了介紹還挺滿意,就給自己和老伴下了一單。“一共2萬元團費,直接打到她指定的賬戶。”劉女士說,自己還是像以往一樣放心操作。交費后第二天,任某再次打來微信語音通話,說斯里蘭卡這個旅游席位很緊張,她可以通過私人渠道重新報個團,因為之前的錢已進了旅行社賬戶,只能再交一遍錢。“她告訴我,之前交的錢后期可以退回來,還說不可能旅游一次交兩次錢。”劉女士覺得都是熟人,沒多想也就同意了。
斯里蘭卡旅游歸來之后,劉女士也曾問過任某“退費”的事。對方表示,公家的錢退費有個流程,讓她放心等待就好。劉女士說,自己開始時也沒懷疑任某,“幾個月都沒催一次,中間還幫她介紹過兩個‘客戶’,錢都是我先墊上的。”就是這次替朋友“墊款”出游的事,讓劉女士發現事情不對。錢是別人拿著POS機上門收的,收錢后,卻一直沒有安排劉女士的朋友出行。多次向任某追問此事,她才承認錢并沒用來安排旅行,而是“自己用了”。劉女士說,自己被氣得夠嗆,但錢已經被“借”走了,下一步就是討論還的問題。
劉女士稱,任某承認借款的事,也承諾歸還,甚至還按照劉女士的要求,打了欠條。但始終未按約定還錢,后來干脆電話不接,微信不回,玩起了失聯。劉女士向當初介紹自己認識任某的朋友打聽她的消息。對方說,自己也是旅行時認識的,并不太熟。劉女士又去派出所報案,得到的答復是,已經有多人因任某借錢不還報案,但這個屬于經濟糾紛,應該通過訴訟解決。“我一個退休老人,對這個人幾乎一無所知,不知道怎么打這樣的官司。”劉女士說,自己想起此事就生悶氣。
信號新聞查看了劉女士提供的轉賬記錄和與任某的微信聊天記錄。2024年5月19日和20日,她向名為青島市市北區予樂商貿的賬戶轉了兩筆錢共4萬元,其中2萬元已參團消費完畢。當年的9月10日,其賬戶又被連續扣款兩筆,分別為4897元和4997元,資金流向了李滄區風尚來信息咨詢服務工作室。2025年1月,劉女士與任某的微信聊天里,對方出示了手寫的欠條,承認欠劉女士23000元,承諾于2025年2月25日還清。劉女士說:“她承認20000是借我的,還有3000元是她當初承諾退給我的手續費。后面那兩筆共9000多元她讓我跟我朋友要,因為這筆錢是我替朋友墊付的,朋友最終沒成功出行,也就不給我錢了。”
根據劉女士提供的聯系方式,信號新聞多次撥打任某的手機,始終無人接聽。添加其微信希望電話溝通后,對方未予回復。信號新聞注意到,在企業信息平臺上,有一家名字與收款賬戶相近的市北區予樂電子商務服務部的個體工商戶。注冊信息顯示,該商戶地址位于市北區興德路16號,經營范圍內并不包括旅游相關服務。該商戶已于2024年10月30日被注銷。信號新聞聯系上了從劉女士手里收錢的另一商戶李滄區風尚來信息咨詢服務工作室。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只是和任某認識,受其委托上門幫助收了一筆錢,對該筆款項的具體用途并不清楚。對方拒絕為聯系任某提供幫助,“與她早不聯系了。”
對此,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劉女士能夠證明旅行社負責人在提供服務時存在欺詐誘導的行為,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費用。“如果實在找不到人,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合同協議、付款憑證等,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信號新聞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表示,首先要明確錢的流向,如果說在聯系不到對方的情況下,盡快報警,要求追查扣款商家。并且在事件中,李滄區風尚來信息咨詢服務工作室在操作中已經成為實際收款人,那么在旅行社聯系不到的情況下,其應對收款的金額負責,并提供資金去向。曹嚴龍律師提醒說:“熟人社會講情義,但市場交易講規則。無論對方是熟人還是朋友介紹,參與旅游服務必須簽訂正規旅游合同。合同應明確線路、費用、時間、服務標準及雙方責任。不要輕信“熟人優惠”“朋友幫忙”等口頭承諾,任何脫離合同的支付都存在風險。消費時多一分謹慎,旅途才能多一分安心。”(李如藝)
任某給劉女士寫下的欠條(來源:受訪者)
[來源:信網 編輯:秦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