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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周某非法經營空管煙案查獲部分涉案物品。
陽光訊(記者 趙小康 通訊員 魏鋒 袁正 段咪)煙草作為一種特殊的專賣商品,受國家法律法規嚴格控制, 那么“空煙管”允許銷售嗎?近日(2025年11月13日),陜西咸陽市涇陽縣人民法院對“5·24”周某非法經營空管煙案件作出判決,對被告人周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000元,查扣的92.86萬支空管煙、245公斤煙絲以及3.07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本案系涇陽縣人民法院宣判的咸陽市首例因銷售“空煙管”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案件。近年來,涇陽縣各地農貿集市中出現未填充煙絲的煙管及散包煙絲批發售賣的情況,粗制濫造、成本低廉,偽裝成正規卷煙,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擾亂市場秩序。
無人包裹 牽出線索
“自己未在網上購物,今天又收到一個和之前一樣的快遞包裹,里面裝有煙絲,實際收件人要求退還包裹。”時間追溯到2025年5月24日,涇陽縣煙草專賣局接群眾舉報。
專管員及時將線索向稽查大隊匯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帶領稽查員前往與舉報人約定地查看包裹內是否存在裝有煙絲情況,并請公安等部門提前介入。
偵查人員秉持“先煙絲后空管煙”的偵辦思路,經現場查看,包裹內確裝有煙絲,涉及非法銷售煙草專賣品。經協商,舉報人將裝有煙絲包裹返還收件人,執法人員持續跟進收件人,了解收件人相關信息。
聯合機制 快速響應
經過執法人員6天6夜的線索追蹤調查,對相關線索進行分析,初步判定收件人周某非法經營空管煙、煙絲,主要在涇陽縣周邊集貿市場進行銷售,通過快遞收發空管煙及煙絲,且在縣城有兩處倉儲庫房。
鑒于案情重大,涇陽縣局啟動涇陽縣卷煙打假聯合協作響應機制,與涇陽縣公安局召開案件線索分析研判聯席會議。經鑒定,涉案空管煙實質為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等煙草專賣品組合加工而成。縣煙草局聯合縣公安局在周某租住民房內查獲非法煙草專賣品:空管煙(細支)60.44萬支、空管煙(中支)32.52萬支、煙絲245公斤。周某因無證經營煙草專賣品,涉嫌刑事犯罪,被移交涇陽縣公安局。
多地協同 重拳出擊
5月24日,涇陽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并成立“5·24”周某非法經營空管煙專案組。專案組通過各種偵查手段和信息資源分析,2025年6月前后,縣公安局先后與云南、河北發出協查通報。協查通報發出后,云南省石屏縣公安局刑事拘留1人,現場查獲切絲機等大量煙絲,河北、重慶等地先后對5人作出行政處罰。
在研判的基礎上,周某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周孫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綜合考慮其犯罪事實、涉案金額、社會危害性等因素,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0000元,同時沒收其全部違法所得及涉案物品。
此次案件涉及區域廣泛、網絡信息龐雜,通過協查信息共享機制的實施,促進了跨部門協同,有效打擊了網絡違法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和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有力支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我們將持續關注市場出現的新形勢、新動態,打擊各種新型涉煙違法犯罪,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不受侵犯。”涇陽縣局負責人介紹。在此,也特此提醒廣大居民,切勿為一點蠅頭小利私自倒賣煙草產品,觸犯法律終究讓自己付出慘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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