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記者從開封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獲悉,開封發布了兩起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開封市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結合近期開封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開封市生態環境局現發布部分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希望企業引以為鑒,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為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作出應有貢獻。
尉氏縣某某閥門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管控措施的典型案例
一、案情簡介
2025年12月25日,開封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氣管控期間接上級推送用電異常線索,尉氏縣某某閥門有限公司基準用電量3092千瓦時,2025年12月24日用電量5964千瓦時,超基準用電量2872千瓦時,存在用電異常。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該企業熔煉工序所用熔煉設備中頻熔煉電爐有余溫,現場有工人正在作業,經現場核查對比管控前后用電量,2025年12月24日該廠存在未落實重污染天氣管控措施的違法行為。
二、調查處理
對于尉氏縣某某閥門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的行為,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尉氏分局對該單位熔煉工序所用熔煉設備中頻熔煉電爐配電箱(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監測或技術鑒定的時間)予以查封,查封的物品存放于該單位車間。
![]()
三、典型意義
此次對尉氏縣某某閥門有限公司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不僅是對單一違法行為的制止,更具有多層面的警示和示范效應:一是彰顯了應急執法的“剛性”和“速度”,樹立了“零容忍”的監管權威。二是凸顯了污染減排的“健康”內核,回應了公眾對清潔空氣的關注與需要。 三是提供了“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鮮活教材,實現了“查處一起、警示一片”的社會效果。
通許縣某某商砼有限公司未落實應急管控措施的典型案例
一、案情簡介
2025年12月15日8時,開封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通許縣某某商砼有限公司橙色預警應急管控措施為:商砼生產線2條停產。2025年12月19日,開封市生態環境通許分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現場檢查時企業未生產,調取企業生產監控及生產臺賬發現2025年12月17日至18日有生產行為,期間生產水泥砂漿28.17立方米,存在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行為。
![]()
二、調查處理
通許分局依法對該企業生產設施主機樓電控箱一個、主機樓電腦控制室一間進行查封。因該企業是兩年內第二次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通許分局對該企業的查封期限設定為一個月。
三、典型意義
此次對通許縣某某商砼有限公司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具有廣泛警示和示范效應:查封案例的公開通報,能形成強烈的震懾效應,讓同行業、同區域企業清晰知曉違反重污染天氣管控的嚴重后果,打消僥幸心理,推動企業主動對照應急減排清單自查自糾,落實停產、限產、治污設施提標運行等管控措施。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