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會長孫瑞哲12月5日表示,今年1月—10月,中國紡織業規上企業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3%;規上企業實現營業收入37857.98億元。紡織行業是我國傳統制造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重要輕工業部門,涵蓋紡紗、織布、印染、成衣等多個環節,具有原材料成本占比高、生產周期長等特點。國家稅務總局慈溪市稅務局在實踐中發現,紡織企業的涉稅風險,主要集中在成本結轉不實和收入確認延遲兩方面。
提前結轉成本
在紡織企業中,原材料(如棉花、滌綸、紗線等)是構成產品成本的核心要素。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成本進行存貨計量,并在產品實現銷售時結轉成本。在征管實踐中,慈溪市稅務局發現,原材料存貨余額占營業成本的比例,能夠反映企業庫存管理與成本配比的合理性。若企業存貨中原材料占營業成本比例過低,可能意味著企業存在提前結轉成本、虛增當期費用的問題,從而導致當期利潤偏低,少繳企業所得稅。
A公司是一家從事棉紗紡制與銷售的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2024年,該公司累計申報營業收入1.2億元,營業成本1.05億元。A公司2022年—2024年存貨中原材料的期末余額分別為45萬元、50萬元、48萬元,2022年—2024年營業成本分別為3400萬元、3600萬元、3500萬元。
慈溪市稅務局將“存貨中原材料余額占營業成本的比例”作為關鍵指標,結合A公司納稅申報表、財務報表及購進發票數據進行聯動分析。經計算,A公司2022年—2024年存貨原材料余額占營業成本的比例約為1.32%、1.39%、1.37%,連續3年低于5%,明顯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慈溪市稅務局進一步調取A公司賬簿、出入庫記錄及成本結轉明細,發現A公司在沒有實際銷售支撐的情況下,將部分原材料成本提前計入當期營業成本,存在少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第十四條規定,對于已售存貨,應當將其成本結轉為當期損益。也就是說,A公司應當在銷售存貨后,結轉存貨對應的原材料成本。A公司將部分原材料成本提前計入當期營業成本,導致當期利潤虛減。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明確,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據此,A公司在沒有實際銷售支撐的情況下,提前結轉的原材料成本,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經稅務部門輔導,A公司依法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共計98.6萬元。結合紡織行業特點,筆者建議,紡織企業應管好存貨與成本,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規范出入庫流程,建立科學的成本核算體系,確保財務數據與實物流轉同步。
隱匿銷售收入
“其他應收款”科目通常用于核算非經營性往來款項,如押金、借款、代墊款等。紡織企業交易頻繁、客戶分散,若內控薄弱,容易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轉移銷售回款,形成“賬外收入”。若“其他應收款”科目余額占營業收入比例過高,企業可能將部分銷售收入隱匿于往來款項中,逃避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
B公司是一家主營滌綸面料生產的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2023年,B公司申報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800萬元、3000萬元、3200萬元,企業資產負債表中“其他應收款”期末余額分別為2500萬元、2600萬元、2700萬元。
慈溪市稅務局將“其他應收款余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作為關鍵指標,對B公司進行風險篩查。經計算,B公司的其他應收款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約為89.3%、86.7%、84.4%,連續3年高于80%,且金額巨大。慈溪市稅務局進一步調取B公司其他應收款明細賬及銀行流水,發現多數款項掛賬對象為下游客戶,賬齡超過1年,且無合理解釋。在核查銷售合同、發貨單及收款記錄后,慈溪市稅務局發現B公司在貨物發出后,將收到的部分銷售款項計入“其他應收款—客戶借款”科目,未確認收入,也未開具發票。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明確,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銷售商品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所以,B公司已收取部分銷售款項,且已發出商品,應確認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銷售收入。
經統計,B公司3年間通過此類方式隱匿收入累計約1800萬元。慈溪市稅務局與B公司負責人及財務人員進行約談,B公司承認企業存在收入延遲確認、私賬收款等行為。最終,B公司依法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共計312萬元。
鑒于此,紡織企業應規范收入與往來科目管理,完善收入確認制度,定期對賬清欠,并整體強化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并完善內部審計及稅務風險預警機制。
明稅解析
針對紡織行業的稅務風險點,文章通過A、B兩公司的典型案例,總結出兩類值得高度警惕的涉稅風險模式及其對應的關鍵監測指標,為行業內企業提供了自查與合規建設的明確方向。
“存貨中原材料余額占營業成本比例”“其他應收款余額占營業收入比例”兩大指標,源自于紡織業原材料占比高、客戶分散的行業特性,因此紡織企業應結合自身特點從以下四個方面系統性地加強稅務合規管理,構建風險“防火墻”。
第一,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存貨與成本管理制度。企業應制定清晰的存貨出入庫流程,確保物流、票據流、資金流和信息流“四流合一”。財務部門在進行成本核算與結轉時,嚴格以實際的銷售行為為依據,確保成本結轉與收入確認在會計期間上匹配,堅決杜絕為調節利潤而提前或延后結轉成本。
第二,規范收入確認與往來款項管理。企業應完善收入確認的內控制度,按照稅法規定及時、準確地確認收入并依法開具發票。財務部門應定期(如每季度)對“其他應收款”“預收賬款”等往來科目進行清理,核查長期掛賬款項的商業實質與合理性。
第三,建立并運用關鍵指標進行常態化稅務健康自查。企業財稅人員應主動將前述關鍵指標納入日常財務分析體系,定期計算自身指標值,并與行業平均水平、企業歷史數據進行縱向與橫向對比。一旦發現指標出現異常波動或持續偏離,應立即深入核查業務流程與賬務處理,及時糾偏,將風險化解在內部自查階段。
第四,整體強化內控并善用專業力量。企業應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或定期的稅務合規審查機制。同時,考慮到稅收政策的復雜性,建議在重大交易或面臨不確定涉稅事項時,主動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聘請專業稅務顧問,確保業務處理的合規性,從源頭上杜絕風險。
版權說明
本文來源:中國稅務報,原標題:用關鍵指標,“篩”出紡織企業稅務風險,作者:陳佳鴻永軒,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慈溪市稅務局,關注【明稅】訂閱更多內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