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頭條新聞社訊 1月7日,泰國工業聯合會(FTI)鋼鐵工業集團主席班圖透露,10家泰國鋼鐵協會已向總理提交信函,反對批準生產不符合泰國工業標準“???. 20-2559”(圓鋼)和“???. 24-2559”(變形鋼)的鋼筋,即反對缺少“適當的鋼水精煉過程,如配備鋼包爐,或能夠適當降低磷、降低硫、調整化學成分并去除夾雜物”的工廠,因為在泰國工業標準中已明確規定這些鋼筋強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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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鋼水精煉過程中,鋼包爐是最基本且最普遍的工藝,如果沒有鋼包爐,也必須具備熔煉后對鋼水進行二次冶金或鋼包冶金的等效或更優工藝,原因是僅靠某些類型的熔爐進行熔煉存在局限性,無法適當降低磷和硫、調整化學成分,也無法有效去除鋼水中的夾雜物。這些由磷、硫、化學成分以及夾雜物引起的缺陷會對鋼材的力學性能產生嚴重負面影響,特別是影響鋼材的抗破壞性能,在低頻振動(如地震)和高頻振動(如道路、橋梁)情況下尤為嚴重。而在目前的鋼筋標準測試中,尚未包含對夾雜物含量的評估要求。
班圖表示,10家泰國鋼鐵協會提議設立判定機構,評估工廠是否“具備適當的鋼水精煉過程,如配備鋼包爐,或能夠適當降低磷、降低硫、調整化學成分并去除夾雜物”,這一提議是合理的。因為在2016年將兩項鋼筋標準定為正式標準之前,泰國工業標準研究院技術委員會起草的草案已明確包含此類規定,其目的是為了建立基于工藝的防護措施,以防止標準測試可能無法檢測到的缺陷。
在2016年修訂正式標準之前,泰國鋼筋的工業標準主要依賴最終產品測試,這是因為當時規定,鋼筋只能使用基本氧氣轉爐或電弧爐生產,已具備基于工藝的防護措施。后來在2016年修訂標準時,開放了其他熔煉工藝,如感應爐IF,由此同步擴展了對精煉過程的要求,以確保適當的基于工藝的防護措施。
因此,泰國工業聯合會鋼鐵工業集團支持10家泰國鋼鐵協會的提議,所有沒有鋼包爐等鋼水精煉過程的工廠,必須提出與鋼包爐等效的鋼水精煉工藝,并明確說明如何適當降低磷、降低硫、調整化學成分以及去除夾雜物,并提交泰國工業標準研究院技術委員會根據技術事實進行審議,以及按照兩項鋼筋標準的原意給予批準。同時,鋼鐵工業集團支持反對批準無鋼水精煉過程的鋼筋生產,因為其將影響建筑結構的堅固性和公共安全等重要事項,尤其是在自然災害形勢變化以及現代建筑設計需要可靠高強度鋼筋的背景下。
(編譯:KA;來源:bangkokbiz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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